所謂觀察,就是有目的、有計劃地觀察兒童在一般生活條件下言語和行為的變化,并且根據(jù)觀察的結果判斷兒童心理發(fā)展的特征和規(guī)律的一種方法。
由于觀察的目的不同,可以分為各種不同的觀察法。
1. 從觀察的時間分
(1)長期的觀察,即在比較長的時期(一般可以長到幾個星期、幾個月或若干年)內(nèi)繼續(xù)進行有系統(tǒng)的觀察。很多心理學者對兒童心理發(fā)展所作的日記式或傳記式的記錄和分析,就是屬于這種觀察法。如達爾文(C.Darvin)的《一個嬰兒的傳略》和我國陳鶴琴的《一個兒童發(fā)展的程序》等。這種觀察法有時也叫日記法和傳記法。
(2)定期的觀察,即按一定時期進行觀察。例如,為研究學前兒童游戲活動的心理特點,可以每周觀察一兩次,每次一兩個小時,如此觀察若干次,到一定時期,把記錄的材料加以整理分析。
2.從觀察的內(nèi)容分
(1)全面的觀察,即觀察兒童在一定時期內(nèi)全部的心理表現(xiàn)。全面觀察由于涉及的項目比較多,因而觀察的時間常常是比較長的。例如,幼兒囪或學校教師為了給兒童作出正確的個性鑒定而進行的全面而經(jīng)常的觀察,就屬于這一類。很多所謂個案研究,主要也是一種全面的觀察法。
(2)重點的觀察,即有重點地觀察兒童在一定時期內(nèi)某一活動(游戲、學習、勞動)或某一活動過程中的某一環(huán)節(jié)或幾個環(huán)節(jié)的心理表現(xiàn)。例如,觀察小學一年級兒童上課時的特點(或上課時注意的特點)、小學兒童在集體活動中的心理特點(自覺性、組織性、紀律性等)、初中學生在勞動中的心理表現(xiàn)等。
觀察是一種專門的技術。觀察者必須對所要觀察的問題先有基本的了解;觀察的目的要明確;要使被觀察者盡量處于自然的狀態(tài);觀察時要做到客觀和精確;要善于記錄跟觀察目的有關的事實,以便事后進行整理、分析,并且提出進一步研究的意見。
在觀察過程中,為了能更精確地研究兒童的心理特征,也可以利用照相、電影攝像、錄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