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上的期貨市場包括期貨交易所、結算所或結算公司、經紀公司 和期貨交易員;狹義上的期貨市場僅指期貨交易所。期貨交易所是買賣期貨合約的場所,是期貨市場的核 心。比較成熟的期貨市場在一定程度上相當于一種完全競爭的市場, 是經濟學中最理想的市場形式。所以期貨市場被認為是一種較高級的市場組織形式,是市場經濟發(fā)展到一 定階段的必然產物。
我國期貨市場,經歷了研究試點階段,正在向常規(guī)發(fā)展階段過渡:
第一階段,理論探索期(1988年--1990年)
第二階段,市場孕育期(1990年--1992年)
第三階段,快速發(fā)展期(1992年--1994年)
第四階段,市場整頓期(1994年--1999年)
第五階段,過渡發(fā)展期(2000年--)
隨著《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四個管理辦法的發(fā)布,期貨市場也逐漸進入了發(fā)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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