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十七:某汽車制造廠土方工程中,承包商在合同標明有松軟石的地方?jīng)]有遇到松軟石,因此工期提前1個月。但在合同中另一未標明有堅硬巖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堅硬巖石,開挖工作變得更加困難,工期因此拖延了5個月。由于工期拖延,使得施工不得不在雨季進行,按一般公認標準推算,影響工期2個月。由于實際遇到的地質條件比原合理預計的復雜,造成了實際生產(chǎn)率比原計劃低得多,推算影響工期3個月。為此承包商準備提出索賠。
問題
1.該項施工索賠能否成立?為什么?
2.在該索賠事件中,應提出的索賠內容包括哪兩方面?
3.在工程施工中,通??梢蕴峁┑乃髻r證據(jù)有哪些?
4.承包商應提供的索賠文件有哪些?請協(xié)助承包商擬定一份索賠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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