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種觀點為通說。考試大論壇
不屬于不當得利的情況。(1)履行道德義務而為給付,例如在收養(yǎng)的情況下,養(yǎng)子女對生父母沒有法律上的贍養(yǎng)義務,但是養(yǎng)子女對生父母盡了三年的贍養(yǎng)義務,后來父子反目成仇,則養(yǎng)子女對生父母的贍養(yǎng)不構成不當得利。再如,甲有朋自遠方來,甲不在家,鄰居乙對甲的朋友予以招待,乙對甲的朋友的招待為道德義務,不形成不當得利。(2)履行未到期債務而交付財產,債務人履行未到期的債務,將喪失期限利益,但債務人不能以此為由而對債權人主張不當得利,債務人履行未到期的債務視為自動放棄期限利益。(3)履行已超過訴訟時效的債務,不視為不當得利,而視為債務人自動放棄時效利益。(4)因不法原因而交付財產,例如甲與乙賭博,甲輸給乙十萬元,但甲不能據此向乙主張十萬元的不當得利,因為該十萬元為非法所得,應予收繳。(5)明知無給付義務而交付財產。此種情況下視為贈與,而不視為不當得利。(6)多付給勞工的工資視為自動提高勞工的工資,不為不當得利,但是應予注意的是,如果是會計人員的錯誤,或者是銀行部門的錯誤,在工資存折上多支付的工資,應視為不當得利。(7)強制交易不形成不當得利。強制交易因違背了他人意志,雖然給他人帶來利益,但法律為了抑制強制交易行為,此種利益不為不當得利。來源:www.examd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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