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過失不是暇疵擔保問題。
贈與物與撤銷權要聯(lián)系起來:
1、一般贈與。贈與人在交付財產(chǎn)前,可以任意撤銷贈與。即不履行義務。把東西給別人也算撤銷或拋棄都算撤銷。
2、一般贈與。財產(chǎn)已交付了,但受贈人有忘恩負義的行為,贈與人還可以撤銷贈與。
A/受贈人對贈與人或近親屬有故意的侵害行為,即包括財產(chǎn)侵害也包括人身侵害和精神損害。但必須是故意行為。
b/ 對贈與人有撫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的,也可以撤銷。不是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隙ㄊ巧熬徒o了。通常是指親屬或非親屬之間,是約定義務。
c/ 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這種撤銷權是一年,從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計算。親屬也可以撤銷,但時間是六個月。
3、經(jīng)過扶貧、社會公益或經(jīng)過公證的贈與合同:
如果因為自己的故意或重大過失使贈與財產(chǎn)滅失的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是贈與人生活困難或嚴重惡化時可以不履行贈與義務。
借款合同
一種是民間借貸:是實踐性合同。借款可以是口頭形式也可以是書面形式??梢约s定利息,可以是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4倍。不是存款。如果沒有約定利息,視為無息貸款。如果到期未還,當事人要求利息,可以支持,按同期銀行同類貸款利息計息。主體是自然人與自然人。自然人不能借款給法人,因為自然人沒有放貸權,法人必須向金融機構借。
一種是經(jīng)營機構的借貸:
誰享有借款權:銀行,主要是指商業(yè)銀行、農(nóng)村信用社、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擔保公司。
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是諾成性合同,是有償合同,(國家開發(fā)銀行也有無息的)
經(jīng)營機構不能預扣利息,如果扣了利息,按照實際借款數(shù)額計算
做為經(jīng)營機構的借款,享有監(jiān)督權。如果不按約定使用,經(jīng)營機構享有合同解除權、享有要求提前還款權、享有停止繼續(xù)借貸的權利。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經(jīng)營機構是否有義務接受提前還款?按照實際借款天數(shù)計算利息。我國客戶享有提前還款的權利。
租賃合同
僅適用財產(chǎn)租賃,不適用企業(yè)租賃。企業(yè)適用租賃條例。
是轉移財產(chǎn)使用權的合同,是諾成性合同,屬于有償合同。
有償借用就是租賃。無償就是借用。
1、動產(chǎn)租賃和不動產(chǎn)租賃
房屋租賃合同要不要經(jīng)過登記?不要求。
登記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房屋買賣里,登記也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是所有權轉移的生效要件。
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年,超過部分無效。超過20年的是物權問題。
2、定期租賃和不定期租賃
交付后的問題:
1、維修義務:有約定的依約定,沒有約定的由出租人承擔。
私房出租,所有權人出租,當然是出租人承擔。
有管理機關控制,維修義務由房管部門承擔。
2、轉租問題:承租人是否有轉租的權利?轉租合同一定要經(jīng)過出租人的同意。轉租合同沒有經(jīng)過出租 人同意的,從性質上講是效力未定的合同。
轉租后,次承租人造成了損害,由誰承擔?由承租人承擔。再向次承租人追償。
未經(jīng)同意,承租人將房屋出租后,出租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
孳息問題:在租賃期間,因占有使用的收益由承租人享有。
我國法律是孳息和收益并用的。
風險問題:風險責任由出租人承擔。(合同法沒有規(guī)定)沒有就歸所有人承擔。
出租人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出租物,如果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出租物,做為承租人是否有解除權利?當然可以。
直接行使解除權,不要求維修?不行!只能要求少付租金。
融資租賃合同:
是一個合同,不是兩個合同。
一定要區(qū)分買賣和租賃合同兩個合同區(qū)別。
區(qū)分:出賣人一定是承租人選擇,租賃物一定是承租人選擇的。
三方當事人:出賣人、出租人、承租人。
出賣人應當將貨物交給誰呢?一定要交給承租人!
出賣人是履行自己的義務還是代為履行呢?不是代為履行,是履行自己義務!因為是當事人。
如果貨物有暇疵,承租人可以直接向出賣人索賠,是行使自己的權利。
1、合同成立后承租人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承租人對租賃物是否的抵押權?無效,因為不享有所有權。抵押財產(chǎn)必須是自己所有的財產(chǎn)。
2、承租人可不可以質押?不行!也是因為沒有所有權。
3、轉租行不行?可以!要不要出租人的同意?不需要!這是與一般出租合同的區(qū)別。
4、維修義務由承租人承擔。
5、孳息歸承租人。
6、風險由承租人承擔。(與一般的不同)
7、租賃物期滿有殘值,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出賣人的權利:
支付貨款的義務是出租人的,出賣人不能向承租人要求支付。
如果出租人沒有交付貨款,出賣人無代位權,因為不是兩個合同關系。
行使解除權,可以。如果解除了,可以要求返還。
完成工作成果合同
與勞務合同區(qū)分開:
1、承纜人是自擔風險。勞務合同中,勞務人不承擔風險,由雇主承擔。
2、承纜合同是諾成合同、有償合同。
3、承纜人應當親自完成工作,對主要工作。如果主要工作交給別人,應當付違約責任。訂作人享有合同解除權利。
4、承纜人可以將次要的工作交給他人完成。不要求取得訂作人的主意。次承纜人完成的工作不符合要求,由承纜人來承擔責任。
材料的所有權人承擔風險。
建設工程合同
1、工程應當是大工程。
2、訂立方式應當采用招投標方式。
而且承包方應當有資質要求。
3、在建設工程合同中,作為承包人,可以將輔助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一定要取得發(fā)包人同意。
4、如果是由次承包人完成的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責任由誰負責?這里是由承包人和次承包人負連帶責任。主要是考慮到工程損害很大。
5、一般講四個合同:勘查設計施工監(jiān)理合同
監(jiān)理是對施工人的監(jiān)理。從性質上講是勞務合同,實際是委托合同。發(fā)生糾紛時,按照委托合同處理。
6、禁止分包到位再分包。簽訂次承包合同一定是無效的。如果發(fā)包人知道了,可以行使對承包人的解除權。
7、隱敝工程的驗收。
如果由于發(fā)包人的原因遲延驗收,只能等待,不能自行驗收封閉工程??梢酝ㄟ^延長工期或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方方面面都是為了工程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