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問題】甲發(fā)現(xiàn)推摩托的乙行跡可疑,懷疑摩托是乙偷來的。當乙發(fā)動摩托想開走的時候,甲走過去裝著認識這輛車的樣子,對乙說:你到哪里去?乙見狀,以為甲是摩托的失主,棄車而逃。甲看四下無人,就想把車騎回家居為己有,剛騎一會就被前來尋找的失主抓獲歸案,請問對甲的行為,應當如何論處?
【解答】這個案例曾經(jīng)在《人民法院報》上討論過,觀點可謂見仁見智: 原討論案例如下: 2002年11月24日下午,朱某發(fā)現(xiàn)有一個推摩托車的人形跡非??梢?,覺得他的摩托車可能是偷來的。當他把摩托車停在路邊發(fā)動想騎走時,朱某走過去,裝著認識這輛車的樣子,圍著車看了一會兒,然后對他說:“你到哪里去?”那人就棄車而逃。此時,朱某見四周無人,就想騎回家據(jù)為己有。剛騎一會兒,朱某就被前來查尋的失主抓獲歸案。摩托車經(jīng)估價為3200元。 陳興良(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認為:“以詐唬手段占有他人放棄的贓物是詐騙” ,也就是認為“朱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 陳 甦(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認為:“朱某的行為是盜竊?!?nbsp;高憬宏(時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長 )認為:“本著刑法適用的謙抑原則—— 朱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nb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