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次聚眾斗毆的;
?。ǘ┚郾姸窔藬?shù)多,規(guī)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ㄈ┰诠矆鏊蛘呓煌ㄒ谰郾姸窔?,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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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聚眾”: 必須雙方都是多人,其中一方至少3人以上;
“斗毆”: 不能有重傷以上程度。此罪侵犯的是社會管理秩序,所以不要求有傷害結(jié)果。
法律擬制: 只要致人重傷、死亡的,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都定故意殺人、故意傷害
只要有一方死人了,兩方都要轉(zhuǎn)化定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除非被殺的一方其他人做了努力避免的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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