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程序
根據裝飾裝修工程種類、工程的特點和現(xiàn)場的施工條件,編制的程序繁簡不一。
在裝飾裝修工程已具備施工圖紙,再經過圖紙會審之后方可進行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但是,推行招標制度之后,規(guī)定了投標書中要附有施工組織設計,這時的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一般采用簡化的施工方案來代替,待中標后再補充修訂和編制正式的施工組織設計。因此這時的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程序相對簡單些。
(二)編制的依據
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依據主要有:
1、上級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對該工程項目的有關要求。如建設工期要求、工程名稱、采用何種先進技術、質量等級、全套施工圖紙和對施工的要求等;
2、施工組織總設計(或大綱)。當單位工程為建筑群體中的一個組成部分時,則該建筑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按照總設計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進行編制;
3、企業(yè)的年度施工計劃對本工程的安排和規(guī)定的各項指標;
4、工程的預算文件及工程承包的合同。提供本工程工程量(分部分項或分段分層的工程量)和預算成本的數(shù)據;
5、地質與氣象資料。即勘測設計、氣象、城建等部門和施工企業(yè)對建設地區(qū)或建設地點提供和積累的自然條件與技術經濟條件資料。如地形、地質、地上施工障礙物、地下施工障礙物、水準點、氣象、交通運輸、水源、電源、地下水、暴雨后場地積水情況和排水情況、施工期間的最低和最高氣溫、雨量等;
6、材料、預制構件及半成品等的供應情況。包括:主要裝飾裝修材料、構件、半成品的來源及供應情況,以及預制構件的運距及運輸條件等;
7、建設單位可提供的條件。如施工用地、水電供應、臨時設施等。其中包括水源、電源供應量和水質,以及是否需要單獨設置變壓器;
8、勞動力、機械配備情況;
9、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規(guī)范、規(guī)程及各省、市、地區(qū)的操作規(guī)程和定額、工程使用的全套的施工圖紙和定額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