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功能評價
功能評價,即評定功能的價值,是指找出實現(xiàn)功能的最低費用作為功能的目標成本(又稱功能評價值),以功能目標成本為基準,通過與功能現(xiàn)實成本的比較,求出兩者的比值(功能價值)和兩者的差異值(改善期望值),然后選擇功能價值低、改善期望值大的功能作為價值工程活動的重點對象。
(一)功能現(xiàn)實成本C的計算
成本指數是指評價對象的現(xiàn)實成本在全部成本中所占的比率。
(二)功能評價值F的計算
對象的功能評價值F(目標成本)。是指可靠地實現(xiàn)用戶要求功能的最低成本,它可以理解為是企業(yè)有把握,或者說應該達到的實現(xiàn)用戶要求功能的最低成本。從企業(yè)目標的角度來看,功能評價值可以看成是企業(yè)預期的、理想的成本目標值。功能評價值一般以功能貨幣價值形式表達。 功能重要性系數評價法是一種根據功能重要性系數確定功能評價值的方法。這種方法是把功能劃分為幾個功能區(qū)(即子系統(tǒng)),并根據各功能區(qū)的重要程度和復雜程度,確定各個功能區(qū)在總功能中所占的比重,即功能重要性系數。然后將產品的目標成本按功能重要性系數分配給各個功能區(qū)作為該功能區(qū)的目標成本,即功能評價值。
1、確定功能重要性系數
功能重要性系數又稱功能評價系數或功能指數,是指評價對象(如零部件等)的功能在整體功能中所占的比率。確定功能重要性系數的關鍵是對功能進行打分,常用的打分方法有強制打分法(0-1評分法或0-4評分法)、多比例評分法、邏輯評分法、環(huán)比評分法等。
(1)環(huán)比評分法。又稱DARE法。這是一種通過確定各因素的重要性系數來評價和選擇創(chuàng)新方案的方法。 環(huán)比評分法適用于各個評價對象之間有明顯的可比關系,能直接對比,并能準確地評定功能重要度比值的情況。
(2)強制評分法。又稱FD法,包括0-l法和0-4法兩種方法。它是采用一定的評分規(guī)則,采用強制對比打分來評定評價對象的功能重要性。
強制確定法適用于被評價對象在功能重要程度上的差異不太大,并且評價對象子功能數目不太多的情況。 如果功能評價指數大,說明功能重要。反之,功能評價指數小,說明功能不太重要。
2、確定功能評價值
(三)功能價值V的計算及分析
通過計算和分析對象的價值V,可以分析成本功能的合理匹配程度。功能價值V的計算方法可分為兩大類——功能成本法與功能指數法。
1、功能成本法又稱為絕對值法,功能成本法是通過一定的測算方法,測定實現(xiàn)應有功能所必須消耗的最低成本,同時計算為實現(xiàn)應有功能所耗費的現(xiàn)實成本,經過分析、對比,求得對象的價值系數和成本降低期望值,確定價值工程的改進對象。
功能的價值系數計算結果有以下三種情況:
(1)V=1。即功能評價值等于功能現(xiàn)實成本,這表明評價對象的功能現(xiàn)實成本與實現(xiàn)功能所必需的最低成本大致相當。此時評價對象的價值為最佳,一般無需改進。
(2)V<1。即功能現(xiàn)實成本大于功能評價值。表明評價對象的現(xiàn)實成本偏高,而功能要求不高,這時一種可能是由于存在著過剩的功能,另一種可能是功能雖無過剩,但實現(xiàn)功能的條件或方法不佳,以致使實現(xiàn)功能的成本大于功能的實際需要。這兩種情況都應列入功能改進的范圍,并且以剔除過剩功能及降低現(xiàn)實成本為改進方向,使成本與功能比例趨于合理。
(3)V >1。說明該部件功能比較重要,但分配的成本較少,即功能現(xiàn)實成本低于功能評價值。此時應進行具體分析,功能與成本的分配可能已較理想,或者有不必要的功能,或者應該提高成本。 應注意一個情況,即 V=0時,要進一步分析。如果是不必要的功能,該部件則取消;但如果是最不重要的必要功能,則要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2、功能指數法
功能指數法又稱相對值法。在功能指數法中,功能的價值用價值指數來表示,它是通過評定各對象功能的重要程度,用功能指數來表示其功能程度的大小,然后將評價動象的功能指數與相對應的成本指數進行比較,得出該評價對象的價值指數,從而確定改這對象,并求出該對象的成本改進期望值。 價值指數的計算結果有以下三種情況:
(1)V=l。此時評價對象的功能比重與成本比重大致平衡,合理匹配,可以認為功能的現(xiàn)實成本是比較合理的。 (2)V<1。此時評價對象的成本比重大于其功能比重,表明相對于系統(tǒng)內的其他對象而言,目前所占的成本偏高,從而會導致該對象的功能過剩。應將評價對象列為改進對象,改善方向主要是降低成本。 (3)V>1。此時評價對象的成本比重小于其功能比重。出現(xiàn)這種結果的原因可能有三種:第一,由于現(xiàn)實成本偏低,不能滿足評價對象實現(xiàn)其應具有的功能要求,致使對象功能偏低,這種情況應列為改進對象,改善方向是增加成本;第二,對象目前具有的功能已經超過了其應該具有的水平,也即存在過剩功能,這種情況也應列為改進對象,改善方向是降低功能水平;第三,對象在技術。經濟等方面具有某些特征,在客觀上存在著功能很重要而需要消耗的成本卻很少的情況,這種情況一般就不應列為改進對象。
(四)確定VE對象的改進范圍
確定對象改進范圍的原則如下: (1)C值低的功能區(qū)域。計算出來的V<1的功能區(qū)域,基本上都應進行改進,特別是V值比1小得較多的功能區(qū)域,應力求使V=1。
(2)C-F值大的功能區(qū)域。
當n個功能區(qū)域的價值系數同樣低時,就要優(yōu)先選擇C-F數值大的功能區(qū)域作為重點對象。一般情況下,當C-F大于零時,C-F大者為優(yōu)先改進對象。
(3)復雜的功能區(qū)域。復雜的功能區(qū)域,說明其功能是通過采用很多零件來實現(xiàn)的。 一般說,復雜的功能區(qū)域其價值系數也較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