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206024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的內容【2017精講班課程試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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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包人的主要義務
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項目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fā)包人負責。
2.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yè)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滿足勞務作業(yè)所需的能源供應、通信及施工道路暢通;
(3)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資料;
(4)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tǒng)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
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tǒng)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5.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6.按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7.負責與發(fā)包人、監(jiān)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lián)系,協(xié)調現場工作關系。
四、勞務分包人的主要義務
1.對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fā)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lián)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guī)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
3.自覺接受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jiān)督和檢查;
4.勞務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fā)的發(fā)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5.除非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yè)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
五、保險
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承包人應獲得發(fā)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3.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八、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1.全部工作完成,經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