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行申報納稅的納稅期限
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合伙企業(yè)投資者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分月預繳的,納稅人在每月終了后7日內辦理納稅申報;分季預繳的,納稅人在每個季度終了后7日內辦理納稅申報;納稅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在3個月內進行匯算清繳。
(四)自行申報納稅的申報方式
(五)自行申報的申報地點
(1)在中國境內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2)在中國境內有兩處或者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3)在中國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或者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下統稱生產、經營所得)的,向其中一處實際經營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4)在中國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無生產、經營所得的,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有戶籍,但戶籍所在地與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沒有戶籍的,向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5)其他所得的納稅人,納稅申報地點分別為:
?、購膬商幓蛘邇商幰陨先〉霉べY、薪金所得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②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向中國境內戶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有戶籍,但戶籍所在地與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在中國境內沒有戶籍的,向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蹅€體工商戶向實際經營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軅€人獨資、合伙企業(yè)投資者興辦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yè)的,區(qū)分不同情形確定納稅
申報地點:
興辦的企業(yè)全部是個人獨資性質的,分別向各企業(yè)的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興辦的企業(yè)中含有合伙性質的,向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興辦的企業(yè)中含有合伙性質,個人投資者經常居住地與其興辦企業(yè)的經營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選擇并固定向其參與興辦的某一合伙企業(yè)的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除以上情形外,納稅人應當向取得所得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二、代扣代繳
(一)扣繳義務人和代扣代繳的范圍
除“個體工商戶”稅目之外的10個稅目
(二)扣繳義務人的義務及應承擔的責任
1.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應納稅所得時,不論納稅人是否屬于本單位人員,均應代扣代繳其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
2.扣繳義務應承擔應扣未扣稅款50%以上至3倍的罰款。
(三)代扣代期限
應當在次月7日內。
三、核定征收
1.根據當地同行業(yè)的盈利水平從高核定其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不得低于25%。
2.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以及其他中介機構的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也應按照上述律師事務所有關原則進行處理。
四、個人所得稅管理
教材全面介紹了2005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學習中以教材為準,了解以下內容:
建立個人收入檔案管理制度、建立代扣代繳明細賬制度、建立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雙向申報制度、與社會各部門配合的協稅制度、加強高收入者的重點管理、加強稅源的源泉管理等、個人所得稅納稅評估主要項目等。
本章重點內容總結:
1.掌握11個稅目及每個稅目的應納稅額計算;
2.掌握計算中的特殊問題
3.熟悉居民和非居民納稅人的規(guī)定、減免稅規(guī)定;
4.了解征收管理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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