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88年11月19日,河南某化工廠,一臺KZG2—0.78型快裝鍋爐的鍋筒底部發(fā)生泄漏,被迫停爐,造成經濟損失100000余元。
事故當日,司爐工在投煤時,發(fā)現(xiàn)鍋爐底部有泄漏,立即停爐檢查。經檢查,泄漏部位在距前管板環(huán)縫1050毫米,有一個長250毫米,寬150毫米的鼓包,高度為4毫米,在鼓包上有一橫向可見裂縫,縫長l05毫米,寬1.3毫米,鼓包打磨后還發(fā)現(xiàn)有八條微裂紋。鼓包位于排污角鐵的正下方,距角鐵前端面135毫米,在角鐵下邊積有泥垢和雜物。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鍋爐安裝后未對鍋筒內部進行清理和檢查,把焊渣、焊條頭等雜物留在了鍋筒下部,直接影響了排污的通道。
2.該爐采用鍋內加藥水處理方法,但沒有進行定期排污,致使泥垢、水渣等臟物混在一起,沉積在鍋筒底部,造成局部過熱變形。
3.鼓包裂縫部位是在爐膛火焰輻射熱強度最高處,由于該廠是兩班生產,間斷性供汽,起停爐、升降壓次數(shù)頻繁,該處壁溫呈周期性變化,從而導致鋼板疲勞,加速裂紋的發(fā)展。
4.廠領導對鍋爐安全工作不重視,管理混亂,沒有健全的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三、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1.使用單位的領導要提高安全意識,要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
2.鍋爐安裝后使用前對鍋筒內部要徹底清理雜物。
3.對采用鍋內加藥的鍋爐,要定期進行排污,清除泥垢,水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