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知識的學習
第一節(jié)知識學習概述
一、知識的類型
根據(jù)現(xiàn)代認知心理學的觀點,知識就是個體通過與環(huán)境相互作用后獲得的信息及其組織。其實質是人腦對客觀事物的特征與聯(lián)系的反映,是客觀事物的主觀表征。
由于反映活動的深度不同,知識可分為感性知識和理性知識。所謂感性知識可分為感知和表象兩種水平。理性知識,包括概念和命題兩種形式。
由于反映活動的形式不同,知識可以分為陳述性知識和程序性知識。陳述性知識也叫描述性知識。
程序性知識也叫操作性知識。
二、知識學習的類型
(一)符號學習、概念學習和命題學習
根據(jù)知識本身的存在形式和復雜程度,知識學習可以分為符號學習、概念學習和命題學習。
符號學習的主要內容是詞匯學習。
概念學習指掌握概念的一般意義,實質上是掌握同類事物的共同的關鍵特征和本質屬性。
命題學習指學習由若干概念組成的句子的復合意義,即學習若干概念之間的關系。
(二)下位學習、上位學習和并列結合學習
如果根據(jù)新知識與原有認知結構的關系,知識的學習可以分為下位學習、上位學習和并列結合學習。
下位學習又稱類屬學習,是一種把新的觀念歸屬于認知結構中原有觀念的某一部位,并使之相互聯(lián)系的過程。下位學習包括兩種形式:派生類屬學習和相關類屬學習。
上位學習也叫總括學習,即通過綜合歸納獲得意義的學習。
并列結合學習是在新知識與認知結構中的原有觀念既非類屬關系又非總括關系時產生的。
三、知識學習的過程
知識學習主要是學生對知識的內在加工過程。這一過程包括知識獲得、知識保持和知識的提取三個階段。
四、知識學習的作用
首先,知識的學習和掌握是學校教學的主要任務之一。
其次,知識的學習和掌握是學生各種技能形成和能力發(fā)展的重要基礎。
再次,知識學習是創(chuàng)造性產生的必要前提。
第二節(jié)知識的獲得
知識的獲得是知識學習的第一個階段。在這個階段,新信息進入短時記憶,與來自長時記憶系統(tǒng)的原有知識建立一定的聯(lián)系,并納入原有的認知結構,從而獲得對新信息意義的理解。而要理解新信息的意義,通過直觀和概括兩個環(huán)節(jié)來實現(xiàn)的。
一、知識直觀
(一)知識直觀的類型
直觀是主體通過對直接感知到的教學材料的表層意義、表面特征進行加工,從而形成對有關事物的具體的、特殊的、感性的認識的加工過程。直觀是理解科學知識的起點,是知識獲得的首要環(huán)節(jié)。在實際的教學過程中,主要有三種直觀方式,即實物直觀、模象直觀和言語直觀。
1.實物直觀
實物直觀即通過直接感知要學習的實際事物而進行的一種直觀方式。
2.模象直觀
模象即事物的模擬性形象。所謂模象直觀即通過對事物的模象的直接感知而進行的一種直觀方式。
3.言語直觀
言語直觀是在形象化的語言作用下,通過學生對語言的物質形式(語音、字形)的感知及對語義的理解而進行的一種直觀形式。
(二)如何提高知識直觀的效果
1.靈活選用實物直觀和模象直觀
2.加強詞與形象的配合
3.運用感知規(guī)律,突出直觀對象的特點
(1)強度律。
(2)差異律。
(3)活動律。
(4)組合律。
4.培養(yǎng)學生的觀察能力
5.讓學生充分參與直觀過程
二、知識的概括
(一)知識概括的類型
學生對于知識的概括存在著抽象程度不同的兩種類型,即感性概括和理性概括。
1.感性概括
感性概括即直覺概括,它是在直觀的基礎上自發(fā)進行的一種低級的概括形式。
2.理性概括
理性概括是在前人認識的指導下,通過對感性知識經驗進行自覺的加工改造,來揭示事物的一般的、本質的特征與聯(lián)系的過程。
理性概括是一種高級的概括形式,它所揭示的是事物的一般因素與本質因素,是思維水平的概括。
(二)如何有效地進行知識概括
1.配合運用正例和反例
2.正確運用變式
所謂變式,就是用不同形式的直觀材料或事例說明事物的本質屬性,即變換同類事物的非本質特征,以便突出本質特征。
3.科學地進行比較
4.啟發(fā)學生進行自覺概括
教師啟發(fā)學生進行自覺概括的最常用方法是鼓勵學生主動參與問題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