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的成績已于8月19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國家下發(fā)的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為縮短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具體事項如下。
一、2016年社會工作者暫定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考后復核的時間和地點
網(wǎng)上報名時選擇“揭陽”的考生,請于2016年8月29日至9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揭陽市榕城區(qū)東山建陽路中段(原勞動保障大樓三樓)人事考試辦公室送交資料。(聯(lián)系電話:0663-8233640)
三、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此表需加蓋單位公章);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下載見附件);
3.工作簡歷表一份(下載見附件);
4.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報考社會工作師條件第(1)款的考生,須提供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下載見附件),并在之后一個月內,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并加蓋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四、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3. 工作簡歷表(點擊下載)
4. 代辦委托書(點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