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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2008年司法考試民事訴訟法歷年真題解析——不定項選擇題及主觀題

    來源:233網校 2009年1月6日
     ?。?007年)
     ?。ㄈ?
      2005年6月5日,1988年7月21日出生的高中一年級學生小龍,因寰宇公司的公交車司機張某緊急剎車而受傷,花去若干醫(yī)療費。2006年2月小龍傷愈繼續(xù)上學,寫了授權委托書給其父李某,讓他代理其提起訴訟。李某以正當的訴訟參加人的身份于2006年3月對寰宇公司及其司機張某提起了訴訟,要求寰宇公司和張某承擔違約責任。在訴訟進行中,李某將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改為被告承擔侵權責任,要求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各項費用共2.8萬元。本案被告在答辯中認為,司機緊急剎車是因為行人陳某違章過路引起,責任應當由陳某承擔,因此要求追加陳某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請回答97-100題。
      97.本案參加訴訟的人在訴訟中的正確地位是:
      A.小龍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寰宇公司和張某是被告
      B.小龍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寰宇公司是被告
      C.小龍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寰宇公司和張某是被告
      D.小龍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寰宇公司是被告
      答案:D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57條規(guī)定,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jiān)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為訴訟?!睹裨V意見》第67條規(guī)定,在訴訟中,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jiān)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本題中,因為小龍是1988年7月21日出生,到2005年6月25日,其尚未滿18周歲,所以小龍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該由他的監(jiān)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參加訴訟,AB說法是錯誤的?!睹裨V意見》第42規(guī)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因職務行為或者授權行為發(fā)生的訴訟,該法人或其組織為當事人。所以本題中,張某屬于因職務行為發(fā)生訴訟,寰宇公司是被告。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D.
      98.法院就追加行人陳某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正確的做法是:
      A.法院可以依職權追加
      B.只要被告提出申請,法院就應當追加
      C.要有被告的申請,法院才可以追加
      D.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而追加
      答案:AD
      解析:《民訴意見》第65條規(guī)定,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guī)定,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成為當事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可以申請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參加訴訟。所以本題中,陳某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可以由法院通知參加訴訟,或者自己申請參加訴訟。本題正確答案是AD.
      99.依照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李某將被告承擔違約責任變更為承擔侵權責任應在:
      A.在第一審程序判決作出前
      B.在第一審程序的舉證期限屆滿前
      C.在被告提交答辯狀期間內
      D.在第一審的法庭辯論終結前
      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34條第3款規(guī)定,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所以本題正確答案是B.
      100.2006年7月20日,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原告醫(yī)療費等1.8萬元,陳某無過錯不承擔責任。2006年7月25日,李某以訴訟代理人的身份,以一審被告為被上訴人提起上訴;被告以陳某為被上訴人提起上訴;陳某以一審被告為被上訴人提起上訴。依據法律和司法解釋,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李某、一審被告、陳某的上訴都是合法的
      B.一審被告的上訴不合法,因一審判決沒有涉及陳某的責任,陳某不可以作為被上訴人
      C.李某的上訴是不合法的
      D.陳某的上訴不合法,因一審判決沒有涉及陳某的責任,陳某不可以作為上訴人
      答案:CD
      解析:《民訴意見》第162條規(guī)定,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提起上訴。本題中,因為一審并沒有判決陳某承擔民事責任,所以陳某無權提起上訴,A錯誤,D是正確的。不過,陳某雖然不可以作為上訴人,其還是可以作為被上訴人的,B的說法錯誤。另外,李某作為小龍的法定代理人,其是以被代理小龍的身分提起上訴的,而不是以法定代理人的身分提起上訴,所以C的說法是正確的,本題正確答案是CD.
     ?。?008年)
     ?。ㄈ?
      某省海興市的《現(xiàn)代企業(yè)經營》雜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呂某所寫的報道,內容涉及到同省龍門市甲公司的經營方式。甲公司負責人汪某看到該篇文章后,認為《現(xiàn)代企業(yè)經營》作為一本全省范圍內發(fā)行的雜志,其所發(fā)文章內容嚴重失實,損害了甲公司的名譽,使公司的經營受到影響。于是甲公司向法院起訴要求《現(xiàn)代企業(yè)經營》雜志社和呂某賠償損失5萬元,并進行賠禮道歉。一審法院僅判決雜志社賠償甲公司3萬元,未對“賠禮道歉”的請求進行處理。雜志社認為賠償數額過高,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根據上述事實,請回答97-100題。
      97.甲公司提起訴訟時,可以選擇的法院有:
      A.《現(xiàn)代企業(yè)經營》雜志社所在地的海興市A區(qū)法院
      B.呂某住所地的海興市B區(qū)法院
      C.汪某住所地的龍門市C區(qū)法院
      D.甲公司所在地的龍門市D區(qū)法院
      答案:ABD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29條規(guī)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6條規(guī)定,因新聞報道或其他作品發(fā)生的名譽權糾紛,應根據原告的起訴確定被告。只訴作者的,列作者為被告;只訴新聞出版單位的,列新聞出版單位為被告;對作者和新聞出版單位都提起訴訟的,將作者和新聞出版單位均列為被告,但作者與新聞出版單位為隸屬關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職務所形成的,只列單位為被告。本題中,呂某是自由撰稿人,與該雜志社沒有隸屬關系,因此,雜志社與呂某都可以成為侵權訴訟的被告,因此,雜志社與呂某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轄權,因此,AB項正確;江某是甲公司的負責人,與侵權訴訟沒有直接的關系,甲公司才是本案侵權訴訟的原告,而且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9條的規(guī)定,侵權訴訟的管轄法院也不包括原告所在地法院,因此C項錯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這類案件時,受侵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住所地,可以認定為侵權結果發(fā)生地。因此,甲公司是受侵權的公司,根據上述規(guī)定可以認定為侵權結果發(fā)生地,根據《民事意見》第28條規(guī)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fā)生地。因此,D項正確。
      98.在案件的一審過程中,關于本案的證據,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因曠工而被甲公司開除了的甲公司員工于某所提供的證言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
      B.呂某在采訪甲公司某名保安時,采用錄音筆偷錄下雙方的談話,因該錄音比較模糊,所以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
      C.甲公司提供的考勤數據表,屬于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
      D.《現(xiàn)代企業(yè)經營》雜志社在庭審過程中,收到了甲公司員工剛剛提供的反映甲公司員工作息時間的一份材料,該材料可以作為新證據提交法庭
      答案:AB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69條規(guī)定,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一)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二)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出具的證言;(三)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四)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五)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于某屬于與一方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因此,他題供的證言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A項說法正確;B項中因為錄音比較模糊存在疑點,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第(三)項的要求,因此,也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B項正確;C項沒有法律依據,因此不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41條規(guī)定,《民事訴訟法》第125條第1款規(guī)定的“新的證據”,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審程序中的新的證據包括:當事人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后新發(fā)現(xiàn)的證據;當事人確因客觀原因無法在舉證期限內提供,經人民法院準許,在延長的期限內仍無法提供的證據;(二)二審程序中的新的證據包括:一審庭審結束后新發(fā)現(xiàn)的證據;當事人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前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未獲準許,二審法院經審查認為應當準許并依當事人申請調取的證據。根據上述規(guī)定可知,D項的證據屬于一審過程中新發(fā)現(xiàn)的證據,因此可以作為新證據提交法庭,D項說法正確。
      99.關于二審法院對本案的處理,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由于“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并不在上訴請求的范圍之中,二審法院不得對其進行審理
      B.針對一審中“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二審法院應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fā)回重審
      C.針對一審中“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二審法院應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徑行判決
      D.針對一審中“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二審法院應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甲公司另行起訴
      答案:B
      解析:《民訴意見》第182條規(guī)定,對當事人在一審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人民法院未作審理、判決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fā)回重審。由此,本題中一審法院對于原告提出的“賠禮道歉”的請求未進行處理,二審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fā)回重審,B的說法正確,當選。
      100.如果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雜志社賠償甲公司1萬元,并登報進行賠禮道歉。雜志社履行了賠償義務,但拒絕賠禮道歉。如果甲公司要求法院強制執(zhí)行,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采取公告、登報等方式,將判決的主要內容公布于眾,費用由報社承擔
      B.對報社負責人予以罰款、拘留
      C.由報社支付遲延履行金
      D.如果構成犯罪,可以追究報社負責人刑事責任
      答案: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10條規(guī)定,侵權人拒不執(zhí)行生效判決,不為對方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報等方式,將判決的主要內容和有關情況公布于眾,費用由被執(zhí)行人負擔,并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第六項的規(guī)定處理。由此,A的說法正確,當選;第229條規(guī)定,被執(zhí)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zhí)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由此,C正確,當選;第102條規(guī)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jié)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guī)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此,B和D的說法正確,當選。本題正確答案是ABCD.
      案例分析題:
     ?。?002年)
      八、(本題10分)
      居住在甲市A區(qū)的喬小偉從事汽車修理業(yè),其所開的汽車修理鋪位于甲市C區(qū)。該汽車修理鋪的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所登記的業(yè)主是其兄喬大偉(居住在甲市B區(qū)),喬大偉實際上并不經營汽車修理。喬小偉為了承攬更多的業(yè)務,與鄉(xiāng)辦集體企業(yè)正華汽車修理廠(位于甲市L縣)簽定了一份協(xié)議,約定喬小偉的汽車修理鋪可以以正華汽車修理廠的名義從事汽車修理業(yè)務,喬小偉每年向正華汽車修理廠交管理費2萬元。2002年1月,喬小偉雇傭的修理工錢財旺(常年居住在甲市D區(qū)),為客戶李有良(居住在甲市E區(qū))修理一輛捷達車。修好后,錢財旺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在汽車修理鋪前試車時,不慎將車撞到了一棵大樹上,造成汽車報廢,錢財旺自己沒有受傷。相關各方就如何賠償該汽車損失發(fā)生糾紛,未能達成協(xié)議?,F(xiàn)李有良擬向法院起訴。問:
      1.李有良應以誰為被告?
      答案:以喬小偉、喬大偉和正華汽車修理廠為共同被告。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5條規(guī)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合伙組織雇傭的人員在進行雇傭合同規(guī)定的生產經營活動中造成他人損害的,其雇主是當事人?!眰€體工商戶喬小偉是直接致?lián)p人錢財旺的雇主,理當作為本案被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6條規(guī)定:“在訴訟中,個體工商戶以營業(yè)執(zhí)照上登記的業(yè)主為當事人。有字號的,應在法律文書中注明登記的字號?!睜I業(yè)執(zhí)照上登記的業(yè)主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以業(yè)主和實際經營者為共同訴訟人?!氨景高m用第2款,確定喬小偉與喬大偉為共同被告?!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3條規(guī)定:”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或私營企業(yè)掛靠集體企業(yè)并以集體企業(yè)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在訴訟中,該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或私營企業(yè)與其掛靠的集體企業(yè)為共同訴訟人?!皳耍A汽車修理廠亦成為共同被告。
      2.哪些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
      答案:甲市A區(qū)、B區(qū)、C區(qū)與甲市L縣法院皆有管轄權。
      解析:李有良以侵權起訴,《民事訴訟法》第29條規(guī)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在甲市C區(qū),三被告住所地分別在甲市A區(qū)、B區(qū)與L縣。李有良以違約起訴,《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guī)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焙贤男械卦诩资蠧區(qū)。
      3.就此同一糾紛,若李有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都提起訴訟,應如何確定案件的管轄法院?
      答案:應由先立案的法院管轄。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35條規(guī)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4.若有管轄權的法院之間就本案管轄權問題發(fā)生了爭議,應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答案:由爭議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報請其共同的上級法院指定管轄。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37條第2款規(guī)定:“人民法院之間因管轄權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了的,報請它們的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5.若在管轄權爭議未解決之前,其中一享有管轄權的法院對案件就作出了判決,對此判決及判決所涉及的案件應如何處理?
      答案:由上級法院以違反程序為由撤銷其判決,并將案件移送或指定其他法院審理,或者由上級法院提審。
      解析:《最高法院關于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guī)定》第4條規(guī)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如對管轄權有爭議,在爭議未解決之前,任何一方人民法院均不得對案件作出判決。對搶先作出判決的,上級人民法院應當以違反程序為由撤銷其判決,并將案件移送或者指定其他人民法院審理,或者由自己提審?!?
      (2003年)
      六、(本題13分)
      案情:太陽公司經營房地產開發(fā),在有償取得某幅土地的使用權之后,由于資金困難,與月亮公司簽訂了合作開發(fā)合同,約定由雙方共同投資并分享該開發(fā)項目的利潤。但雙方未實際履行。此后,環(huán)球公司就同一幅土地以更優(yōu)惠的條件與太陽公司簽訂了一份合作開發(fā)合同并開始實際履行。三方之間由此發(fā)生糾紛。環(huán)球公司根據其與太陽公司簽訂的合同中的仲裁條款申請仲裁,請求裁決確認其與太陽公司簽訂的合同有效,并裁決太陽公司繼續(xù)履行。雙方在仲裁委員會受理后自行達成了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和解協(xié)議,請求仲裁委員會根據和解協(xié)議制作裁決書。仲裁庭三名仲裁員中一名認為應當否定和解協(xié)議,一名認為應當制作調解書,首席仲裁員認為應當制作裁決書,最后按仲裁庭首席仲裁員的意見,根據和解協(xié)議的內容作出了裁決書并送達給了雙方當事人。此后月亮公司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本公司與太陽公司簽訂的合同有效并履行該合同。
      問題:
      1.月亮公司在得知環(huán)球公司申請仲裁后,能否申請參加太陽公司與環(huán)球公司正在進行的仲裁程序?為什么?
      答案:不能(1分)。因為太陽公司分別與月亮公司和環(huán)球公司簽訂了合作開發(fā)合同,太陽公司與環(huán)球公司簽訂的合同其仲裁條款對月亮公司無效,月亮公司不是該仲裁協(xié)議的主體(1分)。
      解析:仲裁協(xié)議屬于束己合同,也就是說,合同只約束雙方當事人,對合同外的第三人沒有約束力。所以太陽公司與荒丘公司簽訂的合同中的仲裁條款不能約束月亮公司。月亮公司不是該仲裁協(xié)議的主體。
      2.環(huán)球公司在仲裁裁決書生效后,能否在太陽公司與月亮公司的訴訟中成為當事人?為什么?
      答案:不能(1分)。因為本案雖然存在兩個有聯(lián)系的合同關系,在仲裁裁決書生效后環(huán)球公司與訴訟案件的處理已無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它與太陽公司之間的法律關系已經由生效的仲裁裁決所確定。本案不能形成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也不能形成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1分)。
      解析:根據《仲裁法》第9條規(guī)定,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中,在仲裁裁決書生效后環(huán)球公司與太陽公司之間的法律關系已經由生效的仲裁裁決書所確定,換言之,環(huán)球公司與該案件的處理已無法律上的利害關系。根據第三人的概念,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指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的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指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以自己的名義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的人。本題中環(huán)球公司與訴訟案件的處理既然已無法律上的利害關系,自然就不能成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或成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所以其不能在訴訟中成為當事人。
      3.仲裁委員會制作裁決書在程序上是否合法,為什么?
      答案:合法(1分)。因為仲裁法規(guī)定當事人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xié)議作出裁決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1分);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當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1分)。
      解析:《仲裁法》第49條規(guī)定,當事人申請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xié)議作出裁決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第53條規(guī)定,裁決應當按照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少數仲裁員的不同意見可以記入筆錄。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當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
      4.在仲裁裁決已確認太陽公司與環(huán)球公司的合同有效的情況下,法院能否判決太陽公司與月亮公司之間的合同有效?為什么?
      答案:能(1分)。因為合同是否有效取決于該合同是否具備法定的有效要件,關于同一項目的兩份合同只要都具備有效要件,可以同時有效,但只能履行其中一份合同(1分)。
      解析:合同之債的債權效力不具有排他性,即在同一客體上可以成立兩個以上不相容的債權,所以,對于同一標的的兩份合同只要都具備了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就可以同時有效,然而在實際履行時只能履行其中一份合同,因為根據“一物一權”的原則,一個客體上只能存在一個物權。
      5.月亮公司是否有權以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為由申請法院撤銷仲裁裁決?為什么?
      答案:無權(1分)。因為只有仲裁案件的當事人才有權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月亮公司不是仲裁案件的當事人(1分)。法律依據:仲裁法58條規(guī)定。
      解析:《仲裁法》第58條,仲裁裁決撤銷申請的主體是仲裁協(xié)議的當事人。所以只有仲裁案件的當事人才有權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6.對仲裁裁決中已經認定的事實,太陽公司在訴訟中能否免除舉證責任?為什么?
      答案:能免除(1分)。已為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1分)。法律依據:《證據規(guī)定》第9條第(五)項規(guī)定。
      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9條,下列事實,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一)眾所周知的事實;(二)自然規(guī)律及定理;(三)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者已知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實;(四)已為人民法院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事實;(五)已為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六)已為有效公證文書所證明的事實。前款(一)、(三)、(四)、(五)、(六)項,當事人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所以本題中,對仲裁裁決已經認定的事實,太陽公司在訴訟中能夠免除舉證責任。
      (2004年)
      四、(本題20分)
      案情:位于某市甲區(qū)的天南公司與位于乙區(qū)的海北公司簽訂合同,約定海北公司承建天南公司位于丙區(qū)的新辦公樓,合同中未約定仲裁條款。新辦公樓施工過程中,天南公司與海北公司因工程增加工作量、工程進度款等問題發(fā)生爭議。雙方在交涉過程中通過電子郵件約定將爭議提交某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其后天南公司考慮到多種因素,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解除合同。
      法院在不知道雙方曾約定仲裁的情況下受理了本案,海北公司進行了答辯,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在一審法院審理過程中,原告申請法院裁定被告停止施工,法院未予準許。開庭審理過程中,原告提交了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的會談錄音帶和會議紀要,主張原合同已經變更。被告質證時表示,對方在會談時進行錄音未征得本方同意,被告事先不知道原告進行了錄音,而會議紀要則無被告方人員的簽字,故均不予認可。一審法院經過審理,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不服,認為一審判決錯誤,提出上訴,并稱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仲裁協(xié)議,法院對本案無訴訟管轄權。
      二審法院對本案進行了審理。在二審過程中,海北公司見一審法院判決支持了本公司的主張,又向二審法院提出反訴,請求天南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天南公司考慮到二審可能敗訴,故提請調解,為了達成協(xié)議,表示認可部分工程新增加的工作量。后因調解不成,天南公司又表示對已認可增加的工作量不予認可。二審法院經過審理,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問題:
      1.何地法院對本案具有訴訟管轄權?
      答案:乙區(qū)法院和丙區(qū)法院。
      解析:本題是對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的考查?!睹袷略V訟法》第24條規(guī)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被告是海北公司,其住所地在乙區(qū),所以乙區(qū)法院有管轄權。本案是因履行建設工程合同發(fā)生糾紛,《合同法》第287條規(guī)定,本章沒有規(guī)定的,適用承攬合同的規(guī)定?!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0條規(guī)定,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梢?,確定建設工程合同的履行地時適用加工承攬合同的規(guī)定,因而本案施工合同的履行地是新辦公樓所在地丙區(qū),所以丙區(qū)法院有管轄權。綜上,乙區(qū)法院和丙區(qū)法院都有管轄權。
      2.假設本案起訴前雙方當事人對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有爭議,可以通過何種途徑加以解決?
      答案: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解析:《仲裁法》第20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當事人對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因此,結合本愛,假設起訴前雙方當事人對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有爭議,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3.一審法院未依原告請求裁定被告停工是否正確?為什么?
      答案:正確,原告請求不符合先予執(zhí)行的條件,因本案尚在審理中,合同是否解除尚無定論,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尚不明確。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97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zhí)行:(一)追索贍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撫育費、撫恤金、醫(yī)療費用的;(二)追索勞動報酬的;(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zhí)行的。第98條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zhí)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zhí)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二)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zhí)行遭受的財產損失。本案中雙方當事人孰是孰非在案件審結前無法確定,因而他們之間的餓權利義務關系不明確,而且也不屬于緊急情況,因而不符合先予執(zhí)行的條件,法院的裁定正確。
      4.雙方的會談錄音帶和會議紀要可否作為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為什么?
      答案:錄音帶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該證據即使是秘密錄音,其取得方式也是合法的,只有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的方法獲得的證據,才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會議紀要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其形式有欠缺,應當雙方簽字。
      解析:由于民事訴訟解決的是當事人之間的民事糾紛,因而對于證據的形式要求并不嚴格,除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68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即以侵害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只要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事物均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所以錄音帶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證據,而會議紀要是雙方舉行會議重點內容的記錄,必須經雙方確認后方具有法律效力,對于本案來說,會議紀要只有經過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參加會議的代表人簽字蓋章后方可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應當注意的是雖然我國不允許偷錄偷拍,但是卻沒有把偷錄偷拍下來的證據排除,如果其能證明案件事實仍可以采納,在這里,理論和實際有所差別,考生不可憑合理推測而把該類證據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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