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行政復議的申請、受理和決定的有關規(guī)定
【考頻指數(shù)】★★★★
【考點精講】
一、行政復議申請
1.提出復議申請的時間
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
2.申請的形式
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
3.行政復議機關
可以是被申請人的本級人民政府,也可以是其上一級主管部門。
二、行政復議受理
1.收到復議申請后,應當在5日內審查,依法決定是否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2.對符合復議申請條件,但不屬于本機關受理范圍的,應告知申請人向有關復議機關提出。
3.在行政復議期間,行政機關不停止執(zhí)行該具體行政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zhí)行:
(1)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zhí)行的;
(2)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zhí)行的;
(3)申請人申請停止執(zhí)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zhí)行的;
(4)法律規(guī)定停止執(zhí)行的。
三、行政復議決定
1.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2.行政復議決定的類型。
適用情形決定類型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適用依據(jù)正確,程序合法,內容適當?shù)?,決定維持。
3.對于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
(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的;
(2)適用依據(jù)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shù)某蜂N、變更或確認違法的決定。
【速記點評】
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經典例題】
1.某施工單位在參加投標中有違法行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決定于5月20日作出,施工單位5月25日收到。如果施工單位申請行政復議,申請的最后期限為()。
A.6月4日
B.6月9日
C.7月19日
D.7月24日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行政復議的申請期限。根據(jù)《行政復議法》的有關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
2.某縣人民法院審理其管轄范圍內的行政訴訟案件,應當依據(jù)和參照的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包括()。
A.各地的地方法規(guī)
B.法律、行政法規(guī)
C.案件所在縣人民政府公開發(fā)布的規(guī)定
D.案件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章
E.案件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規(guī)章
【答案】ABE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行政訴訟的審理、判決和執(zhí)行。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為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