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社會工作證,主要從事社會保障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社會工作、醫(yī)療社會工作、司法矯正社會工作、城市社區(qū)服務、農村社會工作、學校社會工作、軍隊社會工作等。
1.公務員崗位系統(tǒng):主要是指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教育、衛(wèi)生、司法、公安等職能部門中從事社會政策制定、執(zhí)行等有關工作的崗位。
2.社會保障或社會福利類事業(yè)單位相關崗位:包括老年人社會福利院、殘疾人社會福利院、兒童社會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收養(yǎng)服務機構、社區(qū)服務中心、榮譽軍人康復醫(yī)院、復員軍人慢性病療養(yǎng)院、復退軍人精神病院、光榮院、軍休所等機構開展社會服務的崗位。
3.社區(qū)居委會的工作崗位:從事動員社區(qū)資源、服務人民群眾、解決社區(qū)問題、推動社區(qū)發(fā)展的工作。
4.與社會保障或福利相關的群團組織和民間組織的相關崗位:包括為兒童、青少年、婦女、老人、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提供專業(yè)社會服務的崗位。
5.社會公益服務:如信訪干預、法律援助、再就業(yè)教育培訓等。
6.民間社會服務機構:社會工作者也可以經(jīng)政府批準,建立獨立的民間社會服務機構,從事社會工作服務。
總之,社會工作者可以從事的工作非常廣泛,包括但不限于公務員崗位系統(tǒng)、社會保障或社會福利類事業(yè)單位相關崗位、社區(qū)居委會的工作崗位、與社會保障或福利相關的群團組織和民間組織的相關崗位以及社會公益服務等。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1、助理社會工作者報名條件
專業(yè) | 學歷學位 | 工作年限 |
---|---|---|
/ | 高中或中專 | 4年 |
社會工作專業(yè) | 大專 | 2年 |
本科 | 應屆生 | |
其他專業(yè) | 大專 | 4年 |
本科 | 2年 |
2、中級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
專業(yè) | 學歷學位 | 工作年限 |
---|---|---|
/ | 高中或中專 | 6年 |
社會工作專業(yè) | 大專 | 4年 |
本科 | 3年 | |
碩士 | 1年 | |
博士 | / | |
其他專業(yè) | 大專 | 6年 |
本科 | 5年 | |
碩士 | 3年 | |
博士 | 2年 |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初級)考試科目:“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
(二)社會工作師(中級)考試科目:“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
(三)高級社會工作師(高級)考試科目:“社會工作實務”(主觀題)1個科目,應試人員通過該應試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