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人考〔2015〕16號
關于印發(fā)《上海市 2015 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 2015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 號),現(xiàn)將《上海市 2015 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fā)動和報名組織等相關工作。
本通知及相關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 和 21 世紀人才網 (www.21cnhr.gov.cn) 的 “考試動態(tài)”欄目內查詢和下載。
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
2015 年 3 月 6 日
上海市 2015 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申請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3.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
4.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5.取得其他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二)申請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從事社會工作滿 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3 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博士學位;
3 6.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專業(yè)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 2015 年 6 月 30 日。
二、考試時間、科目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
2015 年 6 月 14 日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二)社會工作師:
2015 年 6 月 13 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
2015 年 6 月 14 日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三、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xù)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現(xiàn)場審核的方式進行。考生網上信息顯示為審核通過者,方可視為報名成功。關于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請參考報名系統(tǒng)中的《網上報名指南》。
2013、 2014 年度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老考生, 且報考級別不變的,憑報名系統(tǒng)歷年檔案信息完成網上報名并經照片審核通過后,無需現(xiàn)場審核,系統(tǒng)自動資格審核通過,考生應及時查詢核對本人審核
4 狀態(tài),打印報名表備用并按規(guī)定時間下載打印準考證。2012 年及之前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考生、級別變更的考生、首次報考的新考生均必須按要求辦理現(xiàn)場審核。
(二)網上報名時間為 2015 年 3 月 10 日 10:00-3 月 25 日16:00,網址為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或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www.cpta.com.cn)的“網上報名”欄目。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經照片審核通過后須及時下載打印并保存報名表。
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按要求上傳電子照片(考生必須預先下載并使用報名系統(tǒng)指定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 ,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標準彩色證件電子照,方可在報名系統(tǒng)中通過照片審核;經該工具審核處理不通過的,請重新選擇或處理照片直至審核處理通過后再保存和上傳;未使用該工具審核處理而自行上傳的照片,報名系統(tǒng)無法審核通過,考生將無法完成網上報名),電子照片供考生參加考試和制作合格證書使用,請考生務必按要求操作。同時務必牢記報名序號,正確輸入報考信息,并及時完成點擊“報名信息確認” 。
考生務必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并正確選擇報考級別和考試科 目,因報考條件不符或錯誤選報造成無法取得合格證書、歷年或當年成績無效等后果的,責任自負。
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網上報名時選擇一個現(xiàn)場審核點,辦理現(xiàn)場審核和考試合格證書領取手續(xù)。審核點選定后不得更改。
(三) 現(xiàn)場審核時間為2015年3月22日-3月25日 (每天9:005 -11:00,13:30-16:00),現(xiàn)場審核點地址為:
1、上海市社會工作者協(xié)會
(1)地址:徐匯區(qū)漕溪北路 41 號匯嘉大廈 24 樓 D 座,近徐家 匯審核(咨詢)點代碼:2101
咨詢電話:64187030 轉 8005、8006
(2)地址:浦東新區(qū)峨山路 613 號 A 樓 515 室,近南泉路審核(咨詢)點代碼:2102
咨詢電話:50327010、50327117
2、上海政法學院培訓部(徐匯區(qū)中山西路 2230 號 1 號樓 1 樓,近宜山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6363
咨詢電話:54256766、64413233
3、上海青年干部管理學院培訓部一號樓 603 室(虹口區(qū)西江灣路 574 號,近廣中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2702
咨詢電話:56969380、56667796
4、華東理工大學繼續(xù)教育學院(徐匯區(qū)梅隴路 138 號,近天等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2802
咨詢電話:64252761、64252861
現(xiàn)場審核時須對報考條件所規(guī)定的專業(yè)、學歷、工作年限等進行審核,請考生下載打印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人
6 事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后,按規(guī)定的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相關材料到審核點辦理相關手續(xù)。以上證件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對符合報考條件者收取報名表原件和其他資料復印件。
報考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應屆畢業(yè)生,在現(xiàn)場審核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的,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yè)工作實踐證明。
考生應對網上報名和現(xiàn)場審核時所提交的報名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用人單位對考生報考條件和提交的報考信息應認真審核,并對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負責。報名審核后及考試后還將對考生提交的資料進行抽查復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及其它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guī)的,將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 12 號),給予取消考試成績、???、向社會公布、記入個人征信系統(tǒng)等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四)完成現(xiàn)場審核的人員應于現(xiàn)場審核 24 小時后,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核對本人審核狀態(tài),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信息無誤(特別注意級別和科目務必準確) 、審核通過,并重新打印報名表備用。如超過 48 小時未審核,請考生及時聯(lián)系現(xiàn)場審核點確認審核事宜。查詢核對截止時間為 2015 年 3 月 28 日 16:00。
7 (五)報名成功的考生應于 2015 年 6 月 5 日 10:00-6 月 11 日16:00 在報名網站(www.spta.gov.cn 或 www.cpta.com.cn)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考試??忌螺d準考證中遇有問題,或 發(fā)現(xiàn)下載后的準考證報考信息有誤,請及時與本人相應的現(xiàn)場審核點聯(lián)系。
(六)根據相關規(guī)定,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考務費。
五、考生須知
考生應攜帶黑色字跡墨水筆、橡皮、2B 鉛筆參加考試,不得攜帶計算器。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科目為主觀題, 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其余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guī),均以 2014 年12 月 31 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guī)為準。
2015 年起,考試將使用全面修訂和重編后的大綱及教材。新版大綱和教材將于 2015 年 2 月出版,有關事宜請于審核點聯(lián)系或直接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lián)系 (電話: 010-58124839, 58124840, 58124841,58124842)。
考試違紀違規(guī)人員信息和處理意見于考后兩周在本網站公示。
考試結束后還將進行雷同試卷的檢測和認定,對認定為雷同試卷的,按規(guī)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
六、成績查詢
8 (一)考生可于 8 月中旬通過報名網站(www.spta.gov.cn 或zg.cpta.com.cn)進行成績查詢。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fā)放,考生如有需要,請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 30 天內自行下載打印。
(二)領證時間一般為成績公布后三至四個月,地點為相應審核(咨詢)點。請考生屆時關注本網站領證通知或聯(lián)系審核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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