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河南省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已于2022年1月21日正式公示,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資格核查和證書發(fā)放管理有關具體問題的通知》要求,現(xiàn)就202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后資格核查工作公告如下:
一、核查對象
核查工作按照“哪里報名,哪里審核”的屬地原則開展,本次核查對象為通過202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的考生,市民政局已通過電話告知參與核查的考生。
二、核查安排
(一)初次核查
請參與核查考生于1月27日前將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從業(yè)經歷及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報告等復印件各1份,發(fā)至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郵箱(shehuifulike@163.com)。從業(yè)經歷及證明材料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市民政局于2月7日前完成初次核查工作,并向省民政廳報送核查情況。
(二)補充核查
針對在初次審核中未完成核查工作的考生,請于3月25日前提交補充材料,市民政局將于3月31日前完成補充核查工作。對仍未能按期完成抽查審核的考生,市民政局將注明原因,并將相關人員信息報送至省民政廳。
三、其他事項
(一) 資格認定。“社會工作”崗位的認定指需要社會工作理念、方法作為專業(yè)指導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務的崗位。如制定、實施社會政策的黨政機關相關崗位、提供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yè)單位、社會組織相關崗位和村(居)委會成員、城鄉(xiāng)社區(qū)工作者等。“工作年限”認定在多個工作單位工作過的,不同單位的社會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肮ぷ髂晗蕖庇嬎憬刂谷掌跒?021年12月31日。
(二)結果認定。經核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或者未按要求參加核查的人員,按考試核查不合格人員處理。按照抽查審核工作的相關規(guī)定,對逾期不提交審核材料或因提供材料不全,導致初次審核和補充審核均未能如期完成的考生,將不再發(fā)放社會工作職業(yè)水平證書。
核查聯(lián)系電話:0371-25952462
核查材料接收郵箱:shehuifulike@163.com
開封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4日
官方通知:http://link.233.com/17966/news/11283.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