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卷達到基本分數(shù)的(如:230分),才有資格參加卷四的考試;另外的建議是指在現(xiàn)有一次考試的基礎(chǔ)上,采取部分閱卷的辦法:即前三卷成績?yōu)?10分以下的,卷四不再進行評卷,從而大規(guī)模減低考試中心閱卷的工作量,提高閱卷的質(zhì)量。
對于這些建議,很多考生并不能真正理解其真正的用意,認為是司法考試重要的改革措施,其實,其本意僅僅是為了減少閱卷量而已。從這里我們也可以看出,閱卷老師所花費的一個月左右的卷四時間(前三卷一般一周左右就可以全部完成閱卷的所有工作),大部分是在閱沒有過關(guān)的試卷!在這種心情下,很難保證閱卷老師能真正有效的去辨識每一張試卷的細微差別?,F(xiàn)實的情況是:卷四成了考試中心調(diào)節(jié)總體過關(guān)率的工具。如果前三卷成績得分率高,卷四就采取從嚴閱卷的策略;如果前三卷當年得分率低,卷四就采取從寬閱卷的原則。
在閱卷老師的這種閱卷狀態(tài)下,考生如何保證自己的試卷無論是閱卷的“從嚴”還是“從寬”都能獲得理想的分數(shù)呢?
司法考試四年來,這個問題還從來沒有被考生真正重視過。大部分的考生都把注意力集中到了提高法律基本理論水平上,當然這樣做是無可厚非,也是很有必要的。但我們畢竟是在參加考試,在卷四目前的閱卷狀態(tài)下,其答題技巧對提高自己的分數(shù)往往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我們可以簡單算一筆帳。假如一個考生,前三卷得分為240分,即每張試卷平均得分80分(都還沒有達到及格的90分),那么,只要他的卷四能考120分,他照樣可以達到360分而過關(guān)。而卷四得120分并不是高不可攀不能實現(xiàn)的,在現(xiàn)有的法律理論水平下,訓練一下自己的卷四答題技巧就可以實現(xiàn)。
而目前的現(xiàn)實是:很多的考生前三卷得分達到了280分左右,而仍不能通過司法考試,因為其卷四的得分僅僅為60分左右。也就是說,大部分的考生并沒有在卷四上顯示自己的真實水平,得分明顯偏低。
可以毫不夸張的說,如何提高自己卷四的得分水平,實際上已經(jīng)成為了很多考生在目前的考試制度下,通過司法考試的重要問題。
司法考試大綱明文規(guī)定,卷四由四類題型構(gòu)成:簡答題、案例題、文書題和論述題。對于卷四中的任何一個試題,任何一個考生都不能說自己完全不會,或者根本不懂??嫉牟缓脽o怪乎兩個原因:由于時間不夠而沒有答完,這種情況占相當大的比例;再一個就是回答不完整,格式不符合要求,結(jié)構(gòu)凌亂而得分率低。
以兩道論述題而論,其分值為50分,不能謂不高。但因為其要求為500字以上的文章,因此,用在這兩道題上的時間最少也需要50分鐘,大部分的情況是需要60-70分鐘才能保證答題質(zhì)量。而案例題25分,一般情況下也要寫400字左右,做好它也需要30分鐘。這樣,三道題就用去了一半的時間-90分鐘,其它的題目都要在10分鐘左右的時間內(nèi)完成。從考試的實際情況來看,有相當部分的考生,很難作完全部分的題目,最后總要放棄一道大題。
2005年的文書題,從出題者的本意來看,實際上是一道送分的題,但這道題的得分率并不是很高,很多的同學采取了放棄,即使做了,也可以很明顯的看到是在一種慌亂的情況下做的,錯誤之處很多。
從考試的規(guī)律來看,只要是司法考試前三卷達到200分的同學,其所具備的法律的理論水平,都可以將卷四考到120分以上。當然做到這一點必須要進行系統(tǒng)的訓練。
我們現(xiàn)在要做的,就是通過對考試題目和閱卷現(xiàn)狀的研究,想辦法把司法考試卷四的做題方法由每一個字都需要認真做考慮、構(gòu)思,變成有限的“填空題”,包括論述題在內(nèi)。500字的論述題,真正需要考生自己寫的內(nèi)容,大概在100字左右,其它的內(nèi)容都有模版可尋。這樣,就可以大大提高卷四的作題速度和得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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