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單位的綜合得分最高,應選擇乙單位為中標單位。
[案例8]答:
(1)恰當。因為該承包商是將屬于前期工程的的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的報價調(diào)高,而將屬于后期工程的裝飾和安裝工程的報價調(diào)低,可以在施工的早期階段收到較多的工程款,從而可以提高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現(xiàn)值;而且,這三類工程單價的調(diào)整幅度均在±10%以內(nèi),屬于合理范圍。
(2)該承包商運用的另一種投標技巧是多方案報價法,該報價技巧運用恰當,因為承包商的報價既適用于原付款條件也適用于建議的付款條件。
[案例9]答:
(1)在此次招投標過程中,C、E兩家標書為無效標。C單位因投標書只有單位公章未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字,不符合招投標法的要求,為廢標;E單位未能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投標文件,按規(guī)定應作為廢標處理。
(2)B單位向招標人遞交的書面說明有效。根據(jù)《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補充、修改的內(nèi)容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廢標的條件如下:
1)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2)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
3)無單位蓋章并無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
4)未按規(guī)定格式填寫,內(nèi)容不全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5)投標人遞交兩份或多份內(nèi)容不同的投標文件,或在一份投標文件中對同一招標項目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有效(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交備選投標方案的除外);
6)投標人名稱或組織機構與資格預審時不一致的;
7)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
8)聯(lián)合體投標未附聯(lián)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xié)議的。
[案例10]答:
(1)這種招標方式的優(yōu)點是:投標的承包商多、范圍廣、競爭激烈,業(yè)主有較大的選擇余地,能獲得有競爭性的報價,提高工程質量和縮短工期。其缺點是:由于申請投標人較多,一般要設置資格預審程序,而且評標的工作量也較大,所需招標時間長、費用高。
(2)資格預審應主要審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是否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專業(yè)、技術資格和能力,資金、設備和其他物資設施狀況,管理能力,經(jīng)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yè)人員;
3)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破產(chǎn)狀態(tài);
4)在最近3年內(nèi)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5)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資格審查時,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標人的數(shù)量。
[案例11]答:
(1)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根據(jù)《招標投標法》及建設部有關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guī)定:招標人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的,應當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能力,即要有專門的施工招標組織機構;有與工程規(guī)模、復雜程度相適應并具有同類工程施工招標經(jīng)驗、熟悉有關工程施工招標法律法規(guī)的工程技術、概預算及工程管理的專業(yè)人員。本工程的發(fā)包人不具備自行招標條件,所以發(fā)包人自己編制招標文件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該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施工招標。
(2)本工程的開標過程存在下列不妥之處: 來源:www.examda.com
1)開標會議由招標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主持不妥,應由招標人主持。
2)選擇了價格最低的投標單位為中標單位不妥,因為六家投標單位的報價均超過了有效標的要求,招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重新招標,而不應該由專家從六家投標單位中選擇一家作為中標單位。
[案例12]答:
(1)施工招標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1)由建設單位向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提出招標申請書;
2)由建設單位組建符合招標要求的招標班子;
3)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
4)發(fā)布招標公告或發(fā)出投標邀請書;
5)投標單位申請投標;
6)對投標單位進行資質審查;
7)向合格的投標單位發(fā)招標文件及設計圖紙、技術資料等;
8)組織投標單位踏勘現(xiàn)場,并對招標文件答疑;
9)接收投標文件;
10)召開開標會議,審查投標標書;
11)組織評標,決定中標單位;
12)發(fā)出中標通知書;
13)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承包發(fā)包合同。
(2)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的行為表現(xiàn)如下:
1)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投標情況告知其他投標人,或者協(xié)助投標人撤換投標文件,更改報價;
2)招標人向投標人泄露標底;
3)招標人與投標人商定,投標時壓低或抬高標價,中標后再給投標人或招標人額外補償;
4)招標人預先內(nèi)定中標人; 來源:www.examda.com
5)其他串通投標行為。
(3)該建設單位違反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招標前事先與投標人甲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nèi)容達成一致意向。對建設單位的這種違法行為,由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給予警告,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