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項選擇題
1.【答案】BC
【解析】國家稅務總局可以通過規(guī)章的形式設定警告和罰款。
2.【答案】ABC
【解析】稅務行政處罰的類型不包括注銷稅務登記。
3.【答案】ABC
【解析】稅務行政處罰由當事人稅收違法行為發(fā)生地的縣(市、旗)以上稅務機關管轄。這一管轄原則有以下幾層含義:稅務行政處罰實行行為發(fā)生地原則、稅務行政處罰由縣(市、旗)以上稅務機關實施、稅務行政管轄主體必須有稅務行政處罰權。
4.【答案】AC
【解析】稅務行政處罰簡易程序,僅適用于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和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的違法行為。
5.【答案】BC
【解析】并不是采用處罰一般程序的案件都可以實施聽證。這里注意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的范圍的標準與處罰簡易程序與一般程序的劃分標準不同。
6.【答案】AD
【解析】稅務機關對當事人當場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具有依法給予20元以下罰款或者不當場收繳罰款事后難以執(zhí)行情形的,稅務機關行政執(zhí)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7.【答案】ABCD
【解析】稅務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共有十類,上述4項屬于稅務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
8.【答案】BCD
【解析】部、委規(guī)章一級的規(guī)范性文件不可以提請審查。
9.【答案】AD
【解析】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國家稅務總局或省級人民政府申請復議。
10.【答案】BD
【解析】按照稅務行政復議相關規(guī)定,明確在稅務行政復議期間,可以停止執(zhí)行稅務具體行政行為的情形有四種,包括B和D。
11.【答案】ACD
【解析】并不是與稅務機關發(fā)生的糾紛都可以提請稅務行政訴訟,稅務行政訴訟解決的爭議發(fā)生在稅務行政管理過程中。
12.【答案】ABCD
【解析】上述是六項稅務行政訴訟原則中的具體原則。
13.【答案】ABCD
【解析】稅務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比較廣,共八個方面,A、B、C、D都屬于該范圍之內。
14.【答案】ABCD
【解析】人民法院經(jīng)過調查審理,對稅務行政案件可做出維持判決、撤銷判決、履行判決、變更判決。
15.【答案】AC
【解析】稅務行政賠償構成要件中的要件有三個、一是稅務機關或其工作人員的職務違法行為;二是存在對納稅人和其他稅務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事實;三是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違法行為與現(xiàn)實發(fā)生的損害事實存在因果關系。
16.【答案】ABD
【解析】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如果賠償義務機關能夠通過返還財產(chǎn)或者恢復原狀實施國家賠償?shù)?,應當返還財產(chǎn)或者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