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特殊目的公司系指中國境內公司或自然人為實現以其實際擁有的境內和境外公司權益在境外上市而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境外公司。 ( ?。?br />132、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中保薦機構聲明頁的簽字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保薦業(yè)務負責人及保薦代表人。 ( )
133、承銷商如果將所有包銷的國債全部予以分銷,就不會有國債承銷的風險。 ( )
134、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公平性負責,但有充分證據表明其已經履行勤勉盡責義務的除外。 ( ?。?BR>
135、證券公司不可以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參加記賬式國債的招標發(fā)行及競爭性定價過程,只能在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上參加。 ( )
136、暫停上市的公司申請其恢復上市,由中國證監(jiān)會發(fā)行審核委員會審核,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 ( )
137、董事會秘書空缺期間超過6個月之后,董事長應當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會秘書。 ( ?。?BR>
138、1993年12月通過的《公司法》中規(guī)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可以發(fā)行公司債券。 ( )
139、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應當約定,上市公司改變公告的募集資金用途的,應賦予債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權利。這一點對于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也同樣適用。 ( )
140、上市文件必須披露發(fā)行人擬分配證券的基準詳情,包括公眾人士及配售部分各自持有證券的詳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