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甲公司與乙公司就某一合同糾紛進行仲裁,達成和解協(xié)議,向仲裁委員會申請撤回仲裁申請。后乙公司未按和解協(xié)議履行其義務。甲公司應如何解決此糾紛?
A.甲公司可以依據(jù)原仲裁協(xié)議重新申請仲裁
B.甲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
C.甲公司既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與乙公司重新達成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
D.甲公司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恢復仲裁程序
答案:A
解析:《仲裁法》第49條規(guī)定,當事人申請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jù)和解協(xié)議作出裁決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第50條規(guī)定,當事人達成和解協(xié)議,撤回仲裁申請后反悔的,可以根據(jù)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根據(jù)以上兩個法條可知,本題正確選項是A.
37.根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審判組織的哪一表述是錯誤的?
A.第二審程序中只能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
B.二審法院裁定發(fā)回重審的案件,原審法院可以由審判員與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
C.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只能采用獨任制
D.獨任制只適用于基層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答案:C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41條第1款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shù),必須是單數(shù)。所以A項是正確的。第41條第2款規(guī)定,發(fā)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而第40條第1款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shù),必須是單數(shù)。所以B項內容是正確的。第40條第2款規(guī)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根據(jù)第142條的規(guī)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本章規(guī)定。所以D項內容是正確的。根據(jù)第161條的規(guī)定,依照本章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所以C項內容是錯誤的。故此本題的正確選項是C.
38.甲、乙為夫妻,育有一女丙。甲向法院起訴要求與乙離婚,一審法院判決準予離婚,乙不服提起上訴。在二審中,乙因病去世。下列關于本案后續(xù)程序的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因上訴人死亡無法到庭參加審理,應當視為撤回上訴
B.法院可以根據(jù)上訴材料缺席判決
C.法院應當通知其女兒丙參加訴訟
D.法院應當裁定終結訴訟程序
答案:D
解析: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13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訴訟:(四)追索贍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撫育費以及解除收養(yǎng)關系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因此本題選D是正確的。
39.甲起訴乙支付貨款。一審判決后,乙提起上訴,并提出產品質量存在問題,要求甲賠償損失。下列關于二審法院處理本案方式的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應當將雙方的請求合并審理一并作出判決
B.應當將雙方的請求合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fā)回重審
C.應當將雙方的請求合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對賠償損失的請求發(fā)回重審
D.應當將雙方的請求合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乙對賠償損失的請求另行起訴
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4條規(guī)定,在第二審程序中,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因此本題的正確選項是D.
40.甲縣居民劉某與乙縣大江房地產公司在丙縣售房處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購買大江公司在丁縣所建住房1套。雙方約定合同發(fā)生糾紛后,可以向甲縣法院或者丙縣法院起訴。后因房屋面積發(fā)生爭議,劉某欲向法院起訴。下列關于管轄權的哪種說法是正確的?
A.甲縣和丙縣法院有管轄權
B.只有丁縣法院有管轄權
C.乙縣和丁縣法院有管轄權
D.丙縣和丁縣法院有管轄權
答案:B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25條規(guī)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xié)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第34條第(三)項規(guī)定,下列案件,由本條規(guī)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甲、乙之間的協(xié)議管轄因違反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而無效,本題中糾紛應由房屋所在地丁縣法院管轄,所以B項是正確選項。
41.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訴乙支付拖欠的房租。在訴訟中,甲放棄乙支付房租的請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與乙的房屋租賃合同。下列關于本案的哪種說法是正確的?
A.甲的主張是訴訟標的的變更
B.甲的主張是訴訟請求的變更
C.甲的主張是訴的理由的變更
D.甲的主張是原因事實的變更
答案:B
解析:訴由訴訟主體、訴訟標的、訴訟理由構成。訴訟標的指雙方當事人發(fā)生爭議而請求法院做出裁判的民事法律關系,訴的理由指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裁判保護和進行訴訟的根據(jù)。訴訟請求指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具體請求。本題中,甲、乙因租賃合同發(fā)生爭議,甲放棄要求乙支付房租的請求,要求法院判令解除與乙的房屋租賃合同。在這個過程中,訴訟標的一直是租賃合同糾紛,訴訟理由、原因、事實一直是乙拖欠房租,故訴訟標的、訴的理由和原因事實都沒有變更,而僅變更了訴訟請求,因此選B是正確的。
42.甲起訴乙請求離婚,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甲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后認為應當判決離婚。本案訴訟程序應當如何進行?
A.對離婚、子女撫養(yǎng)和財產問題一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fā)回重審
B.直接改判離婚,并對子女撫養(yǎng)和財產問題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將子女撫養(yǎng)和財產問題發(fā)回重審
C.直接改判離婚,并對子女撫養(yǎng)和財產問題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子女撫養(yǎng)和財產問題另案處理
D.直接改判離婚,子女撫養(yǎng)和財產問題一并判決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5條規(guī)定,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jù)當事人自愿的原則,與子女撫養(yǎng)、財產問題一并調解,調解不成的,發(fā)回重審。所以本題選A是正確的。
43.甲公司董事會作出一項決議,部分股東認為該決議違反公司章程,欲通過訴訟請求法院撤銷董事會的決議。這些股東應當如何提起訴訟?
A.以股東會名義起訴公司
B.以公司名義起訴董事會
C.以股東名義起訴董事會
D.以股東名義起訴公司
答案:D
解析:根據(jù)《公司法》第22條第2款規(guī)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因此股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起訴要求撤銷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是公司的執(zhí)行機關,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因此股東起訴時應該以公司為被告。因此本題選D是正確的。
44.張某起訴周某人身損害賠償一案,被告答辯提出原告的請求超過訴訟時效,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A.裁定不予受理
B.裁定駁回起訴
C.受理后通過審理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D.受理后通過審理裁定駁回起訴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3條規(guī)定,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后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根據(jù)本條可知,C項為正確選項。
45.某法院對齊某訴黃某借款一案作出判決,黃某提起上訴。在一審法院將訴訟材料報送二審法院前,齊某發(fā)現(xiàn)黃某轉移財產。下列關于本案財產保全的哪種說法是正確的?
A.齊某向二審法院提出申請,由二審法院裁定財產保全
B.齊某向二審法院提出申請,二審法院可以指令一審法院裁定財產保全
C.齊某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一審法院將申請報送二審法院裁定財產保全
D.齊某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由一審法院裁定財產保全
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03條規(guī)定,對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拆的案件,在第二審人民法院接到報送的案件之前,當事人有轉移、隱匿、出賣或者毀損財產等行為,必須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審人民法院依當事人申請或依職權采取。第一審人民法院制作的財產保全的裁定,應及時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因此D選項“本題中齊某應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由一審法院裁定財產保全”是正確的。
46.甲公司訴乙公司合同糾紛一案,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法院制作調解書并送達雙方當事人后,發(fā)現(xiàn)調解書的內容與雙方達成的調解協(xié)議不一致,應當如何處理?
A.應當根據(jù)調解協(xié)議,裁定補正調解書的相關內容
B.將原調解書收回,按調解協(xié)議內容作出判決
C.應當適用再審程序予以糾正
D.將原調解書收回,重新制作調解書送達雙方當事人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16條規(guī)定,當事人以民事調解書與調解協(xié)議的原意不一致為由提出異議,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異議成立的,應當根據(jù)調解協(xié)議裁定補正民事調解書的相關內容。法院盡管發(fā)現(xiàn)調解書的內容與雙方達成的調解協(xié)議不一致,但由于調解書一經送達雙方當事人即發(fā)生效力,而且這種情況不適用審判監(jiān)督程序的相關規(guī)定,因此法院應參照第16條的規(guī)定,根據(jù)調解協(xié)議,裁定補正調解書的相關內容,因此選A是正確的。
47.民事訴訟中下列哪種證據(jù)屬于間接證據(jù)?
A.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
B.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C.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jù)
D.與一方當事人或者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答案:C
解析:間接證據(jù)是指不能單獨直接證明,而需要與其他證據(jù)結合才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jù)。間接證據(jù)的最大特點是證明力的或然性,它一般要與其他證據(jù)結合起來才能證明案件事實?!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第69條規(guī)定,下列證據(jù)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jù):(一)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shù)淖C言;(二)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出具的證言;(三)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四)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五)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而物證和證人證言是可能直接證明案件事實,所以不屬于間接證據(jù)。而要證明夫妻感情破裂只能以其他事實推論,對這些事實證明的證據(jù)即屬間接證據(jù),所以本題的正確選項是C項。
48.下列哪種民事訴訟案件不能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A.當事人協(xié)議不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
B.起訴時被告被監(jiān)禁的案件
C.發(fā)回重審的案件
D.共同訴訟案件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74條規(guī)定,發(fā)回重審和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再審的案件,不得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因此本題選C是正確的。
49.某省高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審理某案,發(fā)現(xiàn)張某是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而一、二審法院將其遺漏。在這種情況下該省高級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A.可以通知張某參加訴訟,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裁定撤銷二審判決,發(fā)回二審法院重審
B.可以通知張某參加訴訟,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裁定撤銷一、二審判決,發(fā)回一審法院重審
C.應當直接裁定撤銷二審判決,發(fā)回二審法院重審
D.只能直接裁定撤銷一、二審判決,發(fā)回一審法院重審
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11條規(guī)定,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再審的案件,人民法院發(fā)現(xiàn)原一、二審判決遺漏了應當參加的當事人的,可以根據(jù)當事人自愿的原則予以調解,調解不成的,裁定撤銷一、二審判決,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根據(jù)本條可知,選B是正確選項。
50.李某訴趙某解除收養(yǎng)關系,一審判決解除收養(yǎng)關系,趙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中雙方和解,維持收養(yǎng)關系,向法院申請撤訴。關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二審法院應當準許當事人的撤訴申請
B.二審法院可以依當事人和解協(xié)議制作調解書,送達雙方當事人
C.二審法院可以直接改判
D.二審法院可以裁定撤銷原判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1條規(guī)定,當事人在二審中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對雙方達成的和解協(xié)議進行審查并制作調解書送達當事人;因和解而申請撤訴,經審查符合撤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所以選A是正確的。
(2007年)
33.在民事訴訟普通程序中,根據(jù)有關司法解釋,關于舉證期限,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舉證期限只能由法院指定
B.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不需法院認可
C.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jù)確有困難的,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之后申請延長
D.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第33條,人民法院應當在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同時向當事人送達舉證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應當載明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與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據(jù)案件情況指定的舉證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證據(jù)的法律后果。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并經人民法院認可。由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當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次日起計算,所以D是正確的,A、B是錯誤的。
第36條規(guī)定,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jù)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準許,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當事人在延長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jù)材料仍有困難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請,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所以C是錯誤的。本題正確答案是D.
34.對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督促程序,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向債務人送達支付令時,債務人拒絕簽收的,法院可以留置送達
B.向債務人送達支付令時法院發(fā)現(xiàn)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達
C.支付令送達債務人之后,在法律規(guī)定的異議期間,支付令不具有法律效力
D.債務人對支付令提出異議,通常以書面的形式,但書寫異議書有困難的,也可以口頭提出
答案:A
解析:《民訴意見》第220條規(guī)定,向債務人本人送達支付令,債務人拒絕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達。因此,A項正確。根據(jù)《民訴意見》第218條的規(guī)定,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不適用督促程序,更不能公告送達。因此,B項錯誤。在法律規(guī)定的異議期內,支付令具有法律效力。根據(jù)《民訴法》第192條的規(guī)定,如果債務人在此期間提出書面異議,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督促程序的,支付令自行失效。可見,支付令作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C項錯誤。根據(jù)《民訴意見》第221條的規(guī)定,債務人的口頭異議無效。因此,異議只能以書面形式提出,而不能口頭提出。因此,D項錯誤。
35.關于民事訴訟中的公開審判制度,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A.公開審判制度是指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外,審判過程及結果應當向群眾、社會公開
B.公開審判是指法院審理案件和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的制度
C.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屬于法定不公開審理的案件
D.離婚案件,屬于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法院決定可以不公開審理的案件
答案:B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120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離婚案件,涉及商業(yè)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由此,ACD是正確的;第134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由此,B的說法是錯誤的,公開審判并不要求法院審理案件一律公開進行。
36.關于涉外民事訴訟,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涉外民事訴訟中的司法豁免是無限的
B.當事人可以就涉外合同糾紛或者涉外財產權益糾紛協(xié)議確定管轄法院
C.涉外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的上訴期無論是不服判決還是不服裁定一律都是30日
D.對居住在國外的外國當事人,可以通過我國住該國的使領館代為送達訴訟文書
答案:B
解析:我國的司法豁免不是無限的,A的說法錯誤。根據(jù)《民訴法》第244條的規(guī)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用書面協(xié)議選擇與爭議有實際聯(lián)系的地點的法院管轄,B的說法是正確的。《民訴意見》第311條規(guī)定,當事人雙方分別居住在我國領域內和領域外,對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上訴期,居住在我國領域內的為民事訴訟法第147條所規(guī)定的期限;居住在我國領域外的為三十日。雙方的上訴期均已屆滿沒有上訴的,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即發(fā)生法律效力。C項的說法太籠統(tǒng),是錯誤的。根據(jù)《民訴法》第247條的規(guī)定,由使領館代為送達的對象只能是在我國境內沒有住所的具有我國國籍的受送達人,而不能是外國當事人,所以D的說法是錯誤的。本題正確答案是B.
37.甲有兩子乙和丙,甲死亡后留有住房3間。乙乘丙長期外出之機,將3間房屋賣給丁,后因支付房款發(fā)生糾紛,乙將丁訴至法院。在訴訟過程中,丙知道了這一情況,要求參加訴訟。關于丙在訴訟中的地位,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必要的共同原告
B.普通的共同原告
C.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D.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答案:C
解析:這里要注意區(qū)分原告與第三人。所謂原告是指為了維護自己的或自己管理的民事權益,而以自己名義向法院起訴,從而引起民事訴訟程序發(fā)生的人。共同訴訟人(原告)可以分為必要的共同訴訟人(原告)和普通的共同訴訟人(原告),在共同訴訟中只要原告一方為兩人以上,訴訟標的是同一的或者是同一種類,那么該些人就是共同訴訟人(原告)。第三人分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指對原告和被告爭議的訴訟標的有獨立的請求權,而參加訴訟的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指雖然對原告和被告之間爭議的訴訟標的沒有獨立的請求權,但與案件的處理結果有法律上的厲害關系而參加訴訟的人。結合本案,對乙、丁爭議的標的物房屋屬于乙、丙共同共有,乙擅自處分,侵害了丙的所有權,其參加訴訟當然不是為了支持乙、丁的訴訟請求,而是主張自己的權利,他和甲、丙的訴訟標的既不是同一的又不是同種類的,而對乙、丁爭議的訴訟標的物有獨立的請求權,所以丙在訴訟中處于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由此得出ABD選項錯誤,C項正確。
38.甲與乙系父子關系,甲起訴乙請求給付贍養(yǎng)費。法院確定開庭審理后,對甲和乙都進行了傳票傳喚。但法院開庭審理時,乙未到庭,也沒有向法院說明理由。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如何處理?
A.應延期審理
B.應中止訴訟
C.可以拘傳乙到庭
D.可以缺席判決
答案:A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100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所謂“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民訴意見》第112條規(guī)定的負有贍養(yǎng)、撫育、扶養(yǎng)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本題中,乙是負有贍養(yǎng)義務的被告,所以屬于必須到庭的被告,對乙,經過法院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可以拘傳;但是本題中,由于題干并沒有說明傳票傳喚的次數(shù),所以一般理解為只傳喚了一次,此時,屬于“企業(yè)可以延期審理的理由”,法院應該延期審理,繼續(xù)對乙進行傳票傳喚,如果兩次傳喚之后,乙仍然不到庭,則可以拘傳乙。通過以上分析,本題正確答案是A.
39.根據(jù)我國訴訟費用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狀告同事侵犯其名譽權,法院因甲主張的事實證據(jù)不足,作出駁回其訴訟請求的判決。法院應退還甲預交的案件受理費
B.乙因一起債務糾紛案,二審敗訴,想申請再審,某律師告訴他,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案件一律不需要交納受理費
C.丙向法院起訴與丁離婚。雙方經法院調解達成協(xié)議而結案,法院應當減半收取案件受理費
D.中止訴訟、中止執(zhí)行的案件,已交納的受理費、申請費應退還給當事人
答案:C
解析:《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8條,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四)行政賠償案件。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這里不包括駁回訴訟請求。由此,駁回訴訟請求的情況下,當事人起訴時應交納訴訟費,駁回后也不應該退還,A的說法是錯誤的。第9條,根據(jù)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guī)定的審判監(jiān)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當事人有新的證據(jù),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fā)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所以B是錯誤的。第15條,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所以C是正確的。第26條中止訴訟、中止執(zhí)行的案件,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不予退還。中止訴訟、中止執(zhí)行的原因消除,恢復訴訟、執(zhí)行的,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申請費。所以D是錯誤的。本題正確答案是C.
40.關于管轄權異議的表述,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A.當事人對一審案件的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均可提出異議
B.通常情況下,當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管轄異議
C.管轄權異議成立的,法院應當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D.對于生效的管轄權異議裁定,當事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但不影響法院對案件的審理
答案:D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38條,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所以ABC都是正確的,D管轄權異議,法律沒有固定當事人可以申請復議,所以D是錯誤的,為應選項。
41.甲的鄰居乙買來建筑材料,準備在房后建一雜物間,甲認為會擋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堅決反對。乙不聽。甲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禁止乙的行為。該訴訟屬于哪類訴?
A.確認之訴
B.形成之訴
C.給付之訴
D.變更之訴
答案:C
解析:按照當事人訴訟請求的目的和內容的不同,可以把訴分為確認之訴,給付之訴、變更之訴。確認之訴是指原告請求法院確認與被告之間是否存在某種民事法律關系的訴。確認之訴的客體為法律關系。給付之訴,是指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種特定給付義務的訴訟。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的給付義務既包括給付一定數(shù)額的貨幣和財產,也包括為或不為某種特定的行為。變更之訴又稱形成之訴,是指法院以判決改變或既存的某種法律關系的訴。據(jù)此,本題中甲請求法院禁止乙的行為屬于給付之訴,因此C項正確。
42.在執(zhí)行程序中,甲和乙自愿達成和解協(xié)議:將判決中確定的乙向甲償還1萬元人民幣改為給付價值相當?shù)幕省⑥r藥。和解協(xié)議履行完畢后,甲以化肥質量不好向法院提出恢復執(zhí)行程序。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和解協(xié)議無效,應恢復執(zhí)行原判決
B.和解協(xié)議有效,但甲反悔后應恢復執(zhí)行原判決
C.和解協(xié)議已履行完畢,應執(zhí)行回轉
D.和解協(xié)議已履行完畢,法院應作執(zhí)行結案處理
答案:D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207條規(guī)定,在執(zhí)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xié)議的,執(zhí)行員應當將協(xié)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zhí)行?!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人民法院執(zhí)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試行)》第87條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達成的和解協(xié)議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畢的,人民法院作執(zhí)行結案處理。本題中,因為和解協(xié)議已經執(zhí)行完畢,所以法院應該作執(zhí)行結案處理,不能恢復執(zhí)行原判,D的選項是正確的。這里注意,如果和解協(xié)議尚未履行完畢,當事人申請恢復執(zhí)行的,則B就是對的。
43.甲在某報發(fā)表紀實報道,對明星乙和丙的關系作了富有想象力的描述。乙和丙以甲及報社共同侵害了他們的名譽權為由提起訴訟,要求甲及報社賠償精神損失并公開賠禮道歉。一審判決甲向乙和丙賠償1萬元,報社賠償3萬元,并責令甲及報社在該報上書面道歉。報社提起上訴,請求二審法院改判甲和自己各承擔2萬元,以甲的名義在該報上書面道歉。二審法院如何確定當事人的地位?
A.報社是上訴人,甲是被上訴人,乙和丙列為原審原告
B.報社是上訴人,甲、乙、丙是被上訴人
C.報社是上訴人,乙和丙是被上訴人,甲列為原審被告
D.報社和甲是上訴人,乙和丙是被上訴人
答案:A
解析:《民訴意見》第177條規(guī)定,必要共同訴訟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訴的,按下列情況處理:(1)該上訴是對與對方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不涉及其他共同訴訟人利益的,對方當事人為被上訴人,未上訴的同一方當事人依原審訴訟地位列明;(2)該上訴僅對共同訴訟人之間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不涉及對方當事人利益的,未上訴的同一方當事人為被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依原審訴訟地位列明;(3)該上訴對雙方當事人之間以及共同訴訟人之間權利義務承擔有意見的,未提出上訴的其他當事人均為被上訴人。本題中,甲和報社共同侵權,為必要共同訴訟的被告。報社上訴,僅對其和甲之間的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未涉及對方當事人乙和丙,因此,報社是上訴人,甲是被上訴人,乙和丙依原審列明,即列為原審原告。A項正確?!咀ⅰ克痉ú拷o的參考答案是B,將甲、乙、丙列為被上訴人,老師認為是沒有道理的,因為報社的上訴請求只牽涉到了和甲之間的義務承擔的問題,沒有牽涉到乙和丙。法院判決的兩項義務:賠償原告4萬和報上書面道歉。而報社并沒有對這兩項義務的承擔有異議,而只是對和甲之間關于義務的分配有異議。
44.甲與乙系夫妻關系,四年前乙下落不明。甲提起離婚之訴。對于該起訴,法院應如何處理?
A.法院應不予受理,并告知甲應當依照特別程序申請宣告乙死亡
B.法院應不予受理,并告知甲應先依照特別程序申請宣告乙為失蹤人
C.法院應當受理,但在受理后應當裁定中止訴訟,并依照特別程序認定乙為失蹤人后,再對離婚之訴作出判決
D.法院應當受理,并向乙公告送達有關的訴訟文書
答案:D
解析:《民訴意見》第151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所以本題D是正確的。
45.甲養(yǎng)的寵物狗將乙咬傷,乙起訴甲請求損害賠償。訴訟過程中,甲認為乙被咬傷是因為乙故意逗狗造成的。關于本案中舉證責任的分配,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應當就乙受損害與自己的寵物狗沒有因果關系進行舉證
B.甲應當對乙故意逗狗而遭狗咬傷的事實負舉證責任
C.乙應當就自己沒有逗狗的故意負舉證責任
D.乙應當就自己受到甲的寵物狗傷害以及自己沒有逗狗的故意負舉證責任
答案:B
解析: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第4條規(guī)定:下列侵權訴訟按照以下規(guī)定承擔舉證責任:…(五)飼養(yǎng)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由此,本題中,甲作為動物的飼養(yǎng)人,應該就受害人乙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答案B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