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條。
相關法條:本法第19條、第21條、第22條;《刑訴解釋》第3條、第4條、第5條。
意思分解;
1、 本條與相關法條規(guī)定的是刑事案件審判管轄的級別管轄問題,即刑事案件的審判如何在各級法院之間確定第一審的審理級別。這方面最基本的要點其實在于掌握中級人民法院應當管轄的第一章刑事案件的法院范圍:
?。?) 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即拽現(xiàn)行刑法分則第一章所規(guī)定的犯罪。這里僅有犯罪性質的要求而無行為輕重的區(qū)別。
(2) 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這晨僅有犯罪行為輕重而無犯罪性質的區(qū)別。同時注意《刑訴解釋》第4條的規(guī)定;檢察機關認為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面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后,認為不需要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可以依法審理而不再交基層人民法院審理。
?。?) 外國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注意這里指的是由外國人實施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外國人的刑事案件,而非指涉及外國人的或者被害人為外國人的刑事案件。同時注意根據(jù)《刑訴解釋》第7條的規(guī)定,對于依照刑法規(guī)定的普遍管轄原則行使管轄權而審理的犯罪案件,應當由(被告人被抓獲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2、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的法定范圍是除了了本法規(guī)定的由上級法院管轄的其他案件都由其管轄,當然這城僅限于普通刑事案件??梢姡鶎尤嗣穹ㄔ鹤鳛槠胀ㄐ淌掳讣牡谝粚彿ㄔ菏且豁椈局贫?。根據(jù)《刑訴解釋》第3條的規(guī)定;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被告一方或者雙方是在港、澳、臺居住的中國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港、澳、臺的單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審判。
3、 本法第21條與第22條分別規(guī)定了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原則都屬于在本轄區(qū)范圍內有重大影響如全省性或者全國性的刑事案件。
4、 對于行為人一人犯數(shù)罪或者共同犯罪以及其他需要并案審理的刑事案件,如果只要有其中一人或者其中一罪屬于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根據(jù)《刑訴解釋》第5條之規(guī)定,全案件都是由上級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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