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綜合題
1.【答案】
(1)(4680×3+2340)÷(1+17%)×20%+3×2000×0.5=5800(元)。
(2)(2340×6)÷(1+17%)×20%+6×2000×0.5=8400(元)。
(3)(51000+6000)÷(1—5%)×5%=3000(元)。
(4)該酒廠2月份應繳納的消費稅合計
①35×22230÷(1+17%)×20%+35×2000×0.5=168000(元).、
②(4680×3+2340)÷(1+17%)×20%+3×2000×0.5=5800(元)。
③(2340×6)÷(1+17%)×20%+6×2000×0.5=8400(元)。
④222300÷(1+17%)×20%+10×2000×0.5=48000(元)。
⑤(35100×20)÷(1+17%)×20%+20×2000×0.5=140000(元)。
⑥(3+7)×22230÷(1+17%)×20%+10×2000×0.5=48000(元)。
合計=168000+5800+8400+48000+140000+48000=418200(元)。
(5)該酒廠本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合計
當月進項稅額=1020+4680÷(1+17%)×17%+27200=28900(元)
當月銷項稅額:[35×22230+(4680×3+2340)+2340×6+222300+35100×20+(3+7)×22230]÷(1+17%)×17%=(778050+16380+14040+222300+702000+222300)÷(1+17%)×17%=1955070÷(1+17%)×17%=284070(元)
當月應納增值稅稅額=284070—28900=255170(元)。
(6)該酒廠本月份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合計:
本月份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合計=(418200+255170)×(7%+3%)=67337(元)。
2.【答案】
(1)該企業(yè)當期進口環(huán)節(jié)稅金
關稅稅額=(100+2+8)×7%=7.7(萬元)
應征未征增值稅稅額=(110+7.7)×17%=20.1(萬元)。
(2)該企業(yè)當期應抵扣的進項稅總和
51+2×7%=51.14(萬元)
(3)該企業(yè)當期應納的增值稅
不予免稅和抵扣稅額=300×(17%一13%)一(1 10+7.7)X(17%一13%)=7.29(萬元)
當期廊納的增值稅=240 X 17%一(51.14—7.29)一2=一5.05(萬元)。
(4)當期應退增值稅
當期免抵退稅額=300×13%一110×13%=24.7(萬元)
當期應退增值稅=5.05(萬元)。
(5)當期企業(yè)銷售總成本
50×4+40×5+7.29=407.29(萬元)。
(6)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當年應納稅所得額=400+(300+240)一407.29—(90—10—5)一(80—20)一20×50%=387.71(萬元)。
(7)當年度應納的企業(yè)所得稅
當年度應納的企業(yè)所得稅=387.71 X 15%+12÷(1—20%)x(25%一20%)=58.91(萬元)。
3.【答案】
(1)2002年至2007年應納企業(yè)所得稅:
2002年應納企業(yè)所得稅=50 X24%=12(萬元)
2003年和2004年免征企業(yè)所得稅。
2005年虧損不納企業(yè)所得稅。
2006年應納企業(yè)所得稅=(40—10)×24%×50%=3.6(萬元)
2007年應納企業(yè)所得稅=50×24%×50%=6(萬元)。
(2)逐項說明理由及計算2008年應補(退)的企業(yè)所得稅:
④接受捐贈新設備一臺價值20萬元,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诰硟?nèi)投資取得股息5萬元,可不計入本企業(yè)應納稅所得額。
?、?008年到期的應付未付款10萬元,應計入當年度收益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苋〉玫淖稍冑M收入,應調(diào)增應納稅所得額9.12萬元(16×60%一16×60%×5%)。
?、噘徺I國債取得利息收入4萬元免征企業(yè)所得稅:國庫券轉讓收益2萬元應依法繳納
企業(yè)所得稅.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2008年按25%的稅率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50+20—5+10+9.12+2=86.12(萬元)
應繳納企業(yè)所得稅:86.12×25%=21.53(萬元)
應補繳企業(yè)所得稅=21.53—3.75=17.78(萬元)
(3)境外咨詢服務費應代扣代繳預提所得稅:
代扣代繳預提所得稅=16×(1—5%)×40%×10%=0.6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