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92年5月20日17時10分,貴州省遵義地區(qū)習水縣供銷建材廠蒸壓釜在運行中發(fā)生爆炸。釜體沖斷電線桿、沖垮土石坎、沖過樹林,飛出約 137米。釜蓋飛出約30米。當場死亡2人,重傷3人(其中1人住院后死亡),輕傷4人。設備和廠房嚴重破壞,直接經濟損失約200000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釜體和釜蓋連接的螺栓強度不足
該釜內直徑1600毫米,采用螺栓連接結構,是1988年6月由四川綦江縣鎮(zhèn)子街砂磚廠購進的舊設備,無原始出廠資料。設備過戶時未在當時勞動部門辦理過戶手續(xù),使用前貴州赤水天然氣化肥廠鍋爐壓力容器檢驗站對螺栓進行強度校核,認為不能滿足要求(氣壓為0.87兆帕下操作),提出全部更換原使用的 20鋼M30的螺栓(共30只),要求采用35CrMo鋼并將直徑加大到M32。但該廠未按檢驗報告要求辦,擅自將整體鍛造的螺栓改為焊接螺栓且材質不明,焊接質量低劣,現場實測斷裂螺栓直徑為M27。因此,螺栓強度不足是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
2.企業(yè)領導法制意識差
該廠領導未按國務院《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暫行條例》辦理過戶手續(xù),擅自投入安裝使用。未按《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guī)則》要求,指定專職人員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3.使用單位管理混亂
全廠52名職工,僅3人為正式工其余均為臨時工,無檢修制度,無持證操作工,事故發(fā)生前該釜由司爐工兼作操作工。
三、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1.對企業(yè)領導(特別是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要加強法制教育,壓力容器投入運行前要嚴格按《條例》及有關壓力容器規(guī)章的規(guī)定辦理使用登記手續(xù)。
2.對壓力容器操作工要加強培訓,堅持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