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jié) 違約責任
本節(jié)考點:
(1) 違約責任的概念和構成要件
(2) 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本節(jié)內容:
一、違約責任的概念
違約責任即違反合同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注1】違約責任是一種民事法律責任。
【注2】違約責任以合同義務的存在為前提,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為成立的條件。
【注3】違約責任只在合同關系當事人之間產生,對于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并不發(fā)生違約責任。
二、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
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一).違約行為:是構成違約責任的首要條件。
違約行為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的客觀事實。
就違約行為發(fā)生的時間而言,違約行為可以分為預期違約和實際違約。
1、預期違約,即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限屆滿前的違約行為。
預期違約是一種毀約行為。
實踐中可能表現為明示的預期違約和默示的預期違約。
(1)明示預期違約:指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明確肯定地向對方當事人表示將在合同履行期到來時不履行合同義務;
(2)默示預期違約:指在履行期到來時,當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
2、實際違約,即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后發(fā)生的違約。
預期違約與實際違約的后果有所不同。預期違約可能造成非違約方信賴利益的損失,而實際違約則可能造成非違約方期待利益的損失。
(二).主觀過錯
在違約責任的構成方面,我國實行的是嚴格責任。違約責任中的過錯通常是通過推定的方法加以認定,即只要當事人實施了違約行為,就推定其主觀上有過錯。債權人就債務人的主觀過錯不承擔舉證責任。債務人只有證明自己在主觀上沒有過錯,才可以否定違約責任的構成。
三、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既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1.繼續(xù)履行
2.支付違約金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合同中的違約金條款具有從合同的性質,它以主合同的存在為條件,主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者被撤銷時,,違約金條款便不能發(fā)生效力。當然,違約金條款也具有一定的獨立性,當由于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而導致合同解除時,非違約一方仍然有權根據約定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作為違約責任的一種形式,只有在違約行為發(fā)生后才能生效。如果當事人履行了合同義務,則不發(fā)生支付違約金的問題。
3.違約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的目的主要是彌補或填補因違約行為造成債權人的利益損失。損害賠償的范圍原則上以當事人的實際損失為限。
四、違約的免責事由
通常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而免除違約責任的應根據不可抗力影響范圍的大小來決定。《合同法》第117條規(guī)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這一規(guī)定表明:
?、俨⒉皇撬胁豢煽沽Φ陌l(fā)生都能構成違約的免責事由,只有不可抗力影響到合同的履行時才可以免責。不可抗力可能對合同的履行有不同程度的影響,如果不可抗力影響到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可以免除當事人全部不履行的責任;如果不可抗力只是影響合同的部分不能履行的,則部分免除當事人的不履行責任。
?、谥挥挟敳豢煽沽Πl(fā)生在合同履行期內,才能構成免責事由。
2.受害人的過錯
《合同法》第120條規(guī)定:“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P>
《合同法》第119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P>
3.免責條款
免責條款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免除其在將來可能發(fā)生的違約責任的條款。
《合同法》第53條的規(guī)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P>
【例題22:2010年單選】關于違約責任的說法,錯誤的是()。
A.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不必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B.違約責任屬于財產責任
C.不可抗力是免除違約方違約責任的重要原因和理由
D.違約可以分為履行期到來后的違約和預期違約
【答案】A
【本章主要考點總結】
1、 合同的法律特征和分類
2、 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
3、 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4、 要約需要滿足的條件
5、 要約及要約邀請的區(qū)別
6、 要約的生效、撤回及撤銷
7、 承諾必須具備的條件、承諾的生效及撤回
8、 締約過失責任
9、 合同履行
10、 合同終止的情形
11、 合同擔保的特征及形式
12、 保證和定金的有關規(guī)定
13、 合同保全的特征及基本方法
14、 合同轉讓(權利轉讓、義務轉讓)、合同變更和合同的解除
15、 違約責任的概念、構成要件
16、 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