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刑法第 24 條的規(guī)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的,即為犯罪中止。犯罪中止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在犯罪預備階段或者在犯罪實行行為還沒有實行終了的情況下,自動放棄犯罪;二是在實行行為已經(jīng)終了的情況下,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fā)生
?。ㄒ唬┓缸镏兄沟臉嫵梢?BR> 1.時間條件:發(fā)生在犯罪過程中。
?。?)包括犯罪預備階段、實行階段、實行終了階段。
(2)犯罪既遂以后,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只能算犯罪后的悔罪表現(xiàn),不能成立犯罪中止?!⒁猓菏苜V后收受他人財物后,成立犯罪既遂,即使送回去的,也不成立犯罪中止。
?。?)已經(jīng)成立其它犯罪停止形態(tài)的,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除非另外實施了一個新的犯罪行為。如果在犯罪過程中遭遇客觀障礙,明顯地告一段落歸于未遂的,一般認定是未遂。即使事后行為人積極采取措施救助被害人的,也不成立犯罪中止。
2.主觀條件:中止的自動性?!澳苓_目的而不欲”
“自動”應理解為:行為人認識到(無論行為人的認識是否有錯)客觀上可能繼續(xù)實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棄原來的犯罪意圖。——“能”達目的而“不欲”(根據(jù)行為人的主觀認識來認定)該特征是中止犯與未遂犯區(qū)分的關鍵。提示注意 :
⑴“能達目的而不欲”是中止:“欲達目的而不能”是未遂。這里的“能”與“不能”,均采行為人的主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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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自動放棄犯罪,指自動停止繼續(xù)進行犯罪活動,包括停止進行犯罪的預備行為與實行行為。
?、凇W詣又兄?,是指犯罪分子在自由的情況下,出于自己的意愿而停止犯罪活動或防止危害結果的發(fā)生,是犯罪分子在自己認為能完成犯罪的情況下,自愿放棄犯罪意圖而不是出于外力強制不得不被迫中止。
?、?。外界對犯罪分子的影響是否對其停止犯罪有強制作用,是衡量是否自動中止犯罪的標準,如外界影響對其已起強制作用,即已被視為繼續(xù)犯罪障礙的,則不得認為是自動中止,相反,如雖有影響卻無強制作用,仍出于犯罪人自愿中止的,則仍為自動中止。
⑶犯罪中止的主要表現(xiàn)——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區(qū)分的關鍵。中止動機是否高尚,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
?、逭嬲\悔悟,良心發(fā)現(xiàn)而停止——犯罪中止㈡因被害人的哀求、對被害人憐憫、第三人的勸說而停止——犯罪中止㈢因為害怕受到法律制裁、神的處罰、鬼怪的糾纏而停止——犯罪中止㈣因害怕受到刑法處罰而停止:
?、僖驗閾漠攬霰话l(fā)現(xiàn)(抓捕)的而停止的——犯罪未遂。
②擔心當場被發(fā)現(xiàn),但僅僅是名譽受損,而不可能當場被抓獲,停止下來的——犯罪中止。
?、蹞娜蘸蟊桓姘l(fā)、抓捕的,停止下來的——犯罪中止。
?、榛谀康奈锏恼系K而停止:
①在侵犯財產權的犯罪中,行為人僅想盜竊一般的財物嫌財物少而放棄的,屬于犯罪中止。但如果嫌錢太少了的,成立犯罪未遂,如進入被害人家發(fā)現(xiàn)僅有五元錢,他覺得被害人比自己更需要這五元錢,沒有拿的,也屬于犯罪未遂。
②針對人身權利或者其它權利的犯罪中,對象沒有出現(xiàn)而放棄的,屬于犯罪未遂。此外,因缺乏期待利益而放棄犯行。例如,甲受雇殺乙,舉槍瞄準后及時發(fā)現(xiàn)對方并非乙而放下槍支。對此,應認定為犯罪未遂。甲的女兒乙(9 歲)睡在床上,甲以為是仇人(前妻丙)而持刀殺乙,共砍 9 刀。聽到是女兒的喊聲便立即停止。女兒重傷未死。(期待利益不可能實現(xiàn),直接認定為未遂)
?、郯l(fā)現(xiàn)是熟人而放棄的,成立犯罪中止。由于犯罪以熟人為對象并非不可能,在實踐中反而大量存在,“熟人”本身不足以阻止犯罪的繼續(xù),所以行為人因為對方是“熟人”而停止的,一般成立中止。
?、昊谙訍褐榉艞?。例如強奸犯嫌棄被害婦女過于丑陋而放棄強奸的。同樣這種放棄不是基于外部的強制,仍然可以成立中止。
3.客觀條件:必須具有中止行為。
即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中止的意圖之外,客觀上必須有中止行為。包括:積極的中止、消極的中止。中止必須具有徹底性。即犯罪人在犯罪過程中徹底打消了把犯罪繼續(xù)進行下去的念頭。
?。?)徹底放棄犯罪(意圖),只要求徹底放棄行為人實施的某個或某次具體犯罪(意圖),而不是抽象地放棄一切犯罪的意圖永不犯罪。如果行為人并不是真實地放棄犯罪行為,而是在等待時機繼續(xù)實施該行為,不能成立中止。
?。?)注意犯罪暫時撤退與犯罪中止的區(qū)別。暫時撤退后被抓獲,由于行為人并沒有放棄犯罪意圖,不成立犯罪中止。
?。?)在實行行為終了、不采取有效措施就會發(fā)生犯罪結果的情況下,中止行為表現(xiàn)為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行為人必須作出了真摯的努力,其行為對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起到了決定性作用,否則不成立犯罪中止(例如:行為人在其放火行為還沒有既遂的情況下,喊了一聲“救火啊”,然后便逃走了,即使他人將火撲滅,也不能認為行為人成立犯罪中止。)包括:
a.行為人單個人的行為防止了危害結果的發(fā)生。
b.行為人單個人的行為與他人的行為協(xié)力地阻止了危害結果的發(fā)生。
c.行為人放棄犯罪,即使是結果偶然沒有發(fā)生,或者結果不發(fā)生與行為人的中止行為不存在因果關系時,也成立犯罪中止。例如,甲投放了致死量 50%的毒藥給乙,即使甲不將乙送至醫(yī)院,乙也不會死,但甲仍然成立犯罪中止。(即:不要求中止行為與危害結果的不發(fā)生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4)自動中止可重復侵害的行為的,成立犯罪中止。自動中止可以重復侵害的行為,指行為人實施了某一行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造成法定結果,在能夠一次重復實行其業(yè)已實施的行為,從而完成犯罪的情況下,停止繼續(xù)實施該侵害行為,這種情況也屬于犯罪中止。
4.中止的成立還必須具有有效性。這種有效性,也不要求中止行為與危害結果不發(fā)生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只要為防止危害結果的發(fā)生,盡了真摯的努力即可。
(二)犯罪中止的刑事責任
根據(jù)刑法第 24 條第 2 款的規(guī)定,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提示注意 :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沒有發(fā)生任何犯罪結果,而是只要求沒有發(fā)生作為犯罪既遂標志的犯罪結果。例如,作為故意殺人罪既遂標志的結果是被害人死亡。行為人在殺人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了死亡結果發(fā)生時,就成立犯罪中止。即使造成了被害人身體傷害,也不妨礙犯罪中止的成立。在此意義上說,可以將犯罪中止分為造成了一定危害結果的中止與沒有造成任何危害結果的中止。對于前者,應當減輕處罰,對于后者,則應當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