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關于辯護,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被告人王某在犯罪時17周歲,在審判時已滿18周歲,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
B.被告人李某可能被判處死刑,在審判時法院為其指定辯護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李某當庭拒絕指定的辯護人為其辯護,法院另行為其指定辯護人。在重新開庭審理后,李某再次拒絕法庭為其指定的辯護人,合議庭不予準許
C.法院為外籍被告人湯姆(25周歲)指定了辯護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湯姆拒絕法院為其指定的辯護人,提出自行委托辯護人,法庭準許后,湯姆自行委托了辯護人。再次開庭審理后,湯姆再次拒絕辯護人為其辯護,要求另行委托辯護人,合議庭不予準許
D.被告人當庭拒絕辯護人為其辯護的,法庭應當允許,宣布延期審理。延期審理的期限為十日,準備辯護時間計入審限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6條 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一)盲、聾、啞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二)開庭審理時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三)可能被判處死刑的人。A項中,王某審判時已滿18周歲,不是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的類型。所以A錯誤,不當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8條規(guī)定,被告人堅持自己行使辯護權,拒絕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為其辯護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并記錄在案;被告人具有本解釋第36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拒絕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為其辯護,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辯護人,或者人民法院應當為其另行指定辯護人?!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65條規(guī)定,被告人當庭拒絕辯護人為其辯護,要求另行委托辯護人的,應當同意,并宣布延期審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辯護律師,合議庭同意的,應當宣布延期審理。重新開庭后,被告人再次當庭拒絕重新委托的辯護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律師為其辯護的,合議庭應當分別情形作出處理:(一)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準許。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辯護律師,被告人可以自行辯護;(二)被告人具有本解釋第36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準許。依照本解釋第164條 、第一、二款規(guī)定另行委托、指定辯護人或者辯護律師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審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準備辯護時間不計入審限。所以B的說法正確,CD的說法錯誤。本題正確答案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