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量清單計價有關規(guī)定
(1)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發(fā)承包,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2)工程量清單應采用綜合單價計價。
(3)措施項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必須按國家或省級、行業(yè)建設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計算,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
(4)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招標投標的建設工程項目,其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合同價款確定與調整、工程結算應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 50500—2013執(zhí)行。
(5)《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 50500—2013規(guī)定,建設工程發(fā)承包及實施階段的工程造價應由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guī)費和稅金組成。
1)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應采用綜合單價法計價。
2)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標明的工程量是投標人投標報價的共同基礎,竣工結算的工程量按發(fā)、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應予計量且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確定。
3)措施項目清單計價,可以計算工程量的措施項目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方式采用綜合單價計價;其余的措施項目可以“項”為單位來計價,應包括除規(guī)費、稅金外的全部費用。
4)措施項目清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應按照國家或省級、行業(yè)建設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計價,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
5)規(guī)費和稅金應按國家或省級、行業(yè)建設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計算,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
(6)風險費用隱含于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中,用于化解發(fā)、承包雙方在工程合同中約定內容和范圍內的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費用。
2.工程量清單編制依據(jù)
(1)《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 50500—2013。
(2)國家或省級、行業(yè)建設主管部門頒布的計價依據(jù)和辦法。
(3)建設工程設計文件。
(4)與建設工程項目有關的標準、規(guī)范、技術資料。
(5)招標文件及其補充文件、通知、答疑文件。
(6)施工現(xiàn)場情況、工程特點及常規(guī)施工方案。
(7)其他相關資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發(fā)、承包雙方應按以下原則分擔并調整工程價款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現(xiàn)場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fā)包人承擔。
(2)發(fā)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施工機具設備的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發(fā)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現(xiàn)場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wèi)人員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6)工程價款調整報告應由受益方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經對方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4.施工成本管理方法的選用原則
(1)實用性原則。
(2)靈活性原則。
(3)堅定性原則。
(4)開拓性原則。
5.施工成本管理基本原則
(1)成本最低化原則。
(2)全面成本管理原則。
(3)成本責任制原則。
(4)成本管理有效化原則。
(5)成本管理科學化原則。
6.施工成本目標控制主要依據(jù)
(1)工程承包合同。
(2)施工成本計劃。
(3)進度報告。
(4)工程變更。
7.施工成本目標控制的方法
(1)理論上的方法:
有制度控制、定額控制、指標控制、價值工程和掙值法等。
(2)采用施工圖預算控制成本:
1)人工費的控制。
2)材料費的控制。
3)支架腳手架、模板等周轉設備使用費的控制。
4)施工機具使用費的控制。
5)構件加工費和分包工程費的控制。
8.項目施工成本分析的任務
(1)正確計算成本計劃的執(zhí)行結果,計算產生的差異。
(2)找出產生差異的原因。
(3)對成本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正確評價。
(4)提出進一步降低成本的措施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