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權利
1.特殊情況下延期納稅的權利
根據(jù)《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jīng)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二、義務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1.依法納稅
2.出境清稅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wǎng)站(www.Examda。com)
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應當在出境前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擔保。
3.納稅人報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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