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金清算的基本含義
基金清算是指基金遇有合同規(guī)定或法定事由終止時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理處理的善后行為。
二、基金出現清算的幾種原因
一般地,股權投資基金清算的原因有以下幾種:基金存續(xù)期屆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股東大會或者全體合伙人)決定進行基金清算;全部投資項目都已經清算退出的;符合合同約定的清算條款。
三、清算的主要程序
清算的主要程序包括:基金終止后,由基金清算小組(清算人)統(tǒng)―接管基金資產;基金清算小組(清算人)對基金資產進行清理和確認;對基金資產進行評估和變現;處理與清算有關的未了結事務;清繳所欠稅款;清理債權債務;制定并披露清算報告;對基金資產進行分配。
四、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則
為了實現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資者的利益一致性目標,同時為了對基金管理人產生足夠的激勵作用,股權投資基金一般采用以下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則:首先向投資者返還投資本金;其次向投資者支付約定的優(yōu)先收益;剩余收益按照約定的比例在管理人和投資者之間分配。
五、基金收益分配的方式
根據基金收益分配是否優(yōu)先滿足投資人的出資及一定比例的收益分為兩種分配方式:一種是按基金分配,另一種是按單一項目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