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工程師掛證多少錢一年?是各位考證黨關注較多的問題。今天233網(wǎng)校小編整理了監(jiān)理工程師掛證價格以及各證書掛靠價格一覽表,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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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分類 | 證書名稱 | 證書費用 |
公用設備工程師 | 注冊給排水工程師 | 28-32萬/3年 |
注冊暖通工程師 | 19-22萬/3年 | |
注冊動力工程師 | 20-26萬/3年 | |
電氣工程師 | 注冊供配電工程師 | 13-18萬/3年 |
注冊發(fā)輸電工程師 | 15-28萬/3年 | |
土木工程師 | 注冊巖土工程師 | 25-28萬/3年 |
注冊水利水電工程師 | 目前未實行注冊3萬/年 | |
注冊結構師 | 注冊一級結構工程師 | 16-18萬/3年(掛章22-24萬) |
注冊二級結構工程師 | 1-1.5萬/年 | |
注冊建筑師 | 注冊一級建筑工程師 | 8-12萬/2年(掛章12-16萬) |
注冊二級建筑工程師 | 1-1.5萬/年 | |
造價工程師 | 建設部造價工程師 | 3-3.5萬/年(帶高工4-4.5萬/年) |
水利部造價工程師 | 4-5千/年(根據(jù)要求不同) | |
交通部造價工程師 | 5-8千/年(根據(jù)要求不同) | |
監(jiān)理工程師 | 建設部監(jiān)理工程師 | 2.5-3.5萬/年(掛章+1-1.5) |
水利部監(jiān)理工程師 | 2.5-3萬/年(總監(jiān));2-3千/年(普通不帶職稱);7千-1.5萬/年(普通帶職稱) | |
交通部監(jiān)理工程師 | 紅本6-7千/年;藍本4-5千/年 | |
注冊咨詢師 | 環(huán)境工程專業(yè) | 1.2-1.5萬/年 |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 | 1-1.5萬/年 | |
建筑工程專業(yè) | 5-8千/年(初始) 1.2-1.5萬/年(轉注) | |
火電專業(yè) | 8千-1.5萬/年(初始) 2.5-3.5萬/年(轉注) | |
注冊城市規(guī)劃師 | 注冊城市規(guī)劃師 | 8-12萬/3年 |
注冊化工工程師 | 注冊化工工程師 | 6-9萬/3年 |
注冊環(huán)評工程師 | 注冊環(huán)評工程師 | 10-15萬/3年 |
注冊環(huán)保工程師 | 注冊環(huán)保工程師 | 目前未實行注冊3萬/年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1萬/年 |
注冊會計工程師 | 注冊會計工程師 | 7千-1萬/年(普通) 3-3.5萬/年(掛股東) 4-4.5萬(掛法人) |
招標師 | 招標師 | 3-5千/年 |
消防工程師 |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 8-16萬/年 |
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 4-7萬/年 | |
土地估價師 | 土地估價師 | 1.2-1.5萬/年(普通) 3-3.5萬/年(掛股東) 4-4.5萬(掛法人) |
房地產(chǎn)估價師 | 房地產(chǎn)估價師 | 8千-1.5萬/年 |
資產(chǎn)評估師 | 資產(chǎn)評估師 | 8千-1.5萬/年 |
八大員 | (安全、造價、施工、質量、機械、勞務、材料、資料) | 2-4千/年 |
安全評價師 | 注冊一級安全評價師 | 2萬/名 |
安全評價師 | 注冊二級安全評價師 | 1.5萬/名 |
安全評價師 | 注冊三級安全評價師 | 1萬/名 |
注:以上各證書掛靠價格來源于網(wǎng)絡,基本為估算數(shù)據(jù),不代表實際數(shù)據(jù),僅供大家參考。
最后,小編提醒各位,證書掛靠屬于違法行為!
對實際工作單位與注冊單位一致,但社會保險繳納單位與注冊單位不一致的人員,以下6類情形,原則上不認定為“掛證”行為: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業(yè)單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業(yè)單位身份,實際工作單位為所在事業(yè)單位下屬企業(yè),社會保險由該事業(yè)單位繳納的;
3.屬于大專院校所屬勘察設計、工程監(jiān)理、工程造價單位聘請的本校在職教師或科研人員,社會保險由所在院校繳納的;
4.屬于軍隊自主擇業(yè)人員的;
5.因企業(yè)改制、征地拆遷等買斷社會保險的;
6.有法律法規(guī)、國家政策依據(jù)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規(guī)定情形外,其他存在社會保險繳納單位與注冊單位不一致的人員,應當按照《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等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建辦市〔2018〕57號)規(guī)定,在自查自糾階段予以整改。因客觀原因暫無法完成整改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注冊所在地省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說明原因并承諾整改期限,整改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規(guī)定自查自糾整改時間1個月。逾期仍未改正的,按“掛證”行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