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五
1.事件1中,建設單位的要求不合理。
理由:招標人與中標人必須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nèi)容的其他協(xié)議。而且措施項目費應根據(jù)招標文件中的措施項目清單及投標時擬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自主確定。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費應按國家或省級、行業(yè)建設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確定。
2.由于(4000/24000)×100%=16.67>10%,因此,工程量增加超過10%以外的部分,綜合單價調(diào)整系數(shù)為0.9。即:24000×10%=2400(m3)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為45元/m3,4000-2400=1600(m3)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為45×0.9=40.5(元/m3)。
新增基礎土方開挖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費=1600×45×0.9+2400x45=172800(元)=17.280(萬元)。
相應的措施費、規(guī)費、稅金合計=17.280×20%=3.456(萬元)。
新增基礎土方開挖工程的工程費用=17.280+3.456=20.736(萬元)。
3.事件3中施工單位提出的人員窩工損失索賠成立。理由:是由建設單位設計變更引起的,應該給予補償。
事件3中施工單位提出的設備閑置損失的索賠成立。理由:是由建設單位設計變更引起的,應該給予補償。
事件3中施工單位提出的施工管理費增加的索賠成立。理由:所有人員窩工與設備閑置都不計取管理費和利潤。
人員窩工損失補償費=3000×50=150000(元)=15.000(萬元)。
設備閑置損失補償費=200×200=40000(元)=4.000(萬元)。
項目監(jiān)理機構應批準的索賠費用=15.000+4.000=19.000(萬元)。
4.基礎土方開挖完成后,應納入結算的費用項目:清單工程量工程費用、新增工程量工程費用、人員窩工損失補償費、設備閑置損失補償費。
土方工程計入結算的工程款:
(1)工程量清單中土方工程分部分項工程費=24000×45=1080000(元)=108.000(萬元)。
(2)工程量清單中土方工程措施費、規(guī)費、稅金=20.000萬元。
(3)設計變更增加土方工程費用=20.736萬元。
(4)設計變更補償費用=19.000萬元。
土方工程實際結算的費用=108.000+20.000+20.736+19.000=167.73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