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設單位經相關主管部門批準,組織某建設項目公開招標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和建設單位要求,該工程工期定為兩年。確定的招標程序如下:
(1)成立該工程招標領導機構;
(2)委托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
(3)發(fā)出投標邀請書;
(4)對報名參加投標者進行資格預審,并將結果通知合格的申請投標者;
(5)向所有獲得投標資格的投標者發(fā)售招標文件;
(6)召開投標預備會;
(7)招標文件的澄清與修改;
(8)建立評標組織,制定標底和評標、定標辦法;
(9)召開開標會議,審查投標書;
(10)組織評標;
(11)與合格的投標者進行質疑澄清;
(12)決定中標單位;
(13)發(fā)出中標通知書;
(14)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承發(fā)包合同。
發(fā)布招標公告后,共有國內17家承包商報名競標。因時間緊迫,業(yè)主在2005年5月8日向所有投標單位發(fā)出了招標文件,并要求所有投標單位于5月26日上午9時前報送投標文件。為保證評標工作的公正性,業(yè)主在當地招投標辦專家?guī)熘羞x擇了10位具有豐富實踐經驗和理論水平的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 5月10日,業(yè)主臨時決定將原招標范圍內的中央空調工程取消,并電話通知了所有投標單位。
問題:
1、分析該項目招標工作中存在哪些不當之處,并作簡要分析。
2、在開標過程中,出現如下情況: (1)其中1家投標人的投標書沒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密封和加蓋企業(yè)法人印章,經招標監(jiān)督機構認定,該投標作無效投標處理; (2)其中1家投標人提供的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委托書是復印件,經招標監(jiān)督機構認定,該投標作無效投標處理; (3)開標人發(fā)現剩余的5家投標人中,有1家的投標報價與標底價格相差較大,經現場商議,也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是否正確。
參考答案:
1、第(3)條發(fā)出招標邀請書不妥,應為發(fā)布(或刊登)招標通告(或公告);第(4)條將資格預審結果僅通知合格的申請投標者不安,資格預審的結果應通知到所有投標者;第(6)條召開投標預備會前應先組織投標單位踏勘現場;第(8)條制定標底和評標定標辦法不妥,該工作不應安排在此處進行; 從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間隔時間只有19天,少于《招標投標法》提出的最短不得少于20天的規(guī)定;評標委員會評委人數為雙數,不符合《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的5人以上單數的限定;業(yè)主修改原招標文件,應采用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單位,用電話方式通知不符合《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
2、第(1)的處理是正確的,投標書必須密封和加蓋企業(yè)法人印章;第(2)的處理是正確的,企業(yè)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書必須是原件;第(3)的處理是不正確的,投標報價與標底價格有較大差異不能作為判定是否為無效投標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