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計算題
1.某高新技術企業(yè)2008年8月開業(yè),注冊資金220萬元,當年發(fā)生經濟活動如下:
(1)領受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各一份;
(2)建賬時共設8個賬簿,其中資金賬簿中記載實收資本220萬元;
(3)簽訂購銷合同4份,共記載金額280萬元;
(4)簽訂借款合同1份,記載金額50萬元,當年取得借款利息0.8萬元;
(5)與廣告公司簽訂廣告制作合同1份,分別記載加工費3萬元,本企業(yè)提供的原材料7萬元;
(6)簽訂技術服務合同1份,記載金額60萬元;
(7)簽訂租賃合同1份,記載租賃費金額50萬元;
(8)簽訂轉讓專有技術使用權合同1份,記載金額150萬元。
(9)簽訂建筑設計合同一份,記載金額3000萬。
要求:按下列順序回答問題,每問均為共計金額:
(1) 計算領受權利許可證照應繳納的印花稅;
(2) 計算設置賬簿應繳納的印花稅;
(3) 計算簽訂購銷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4) 計算簽訂借款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5) 計算簽訂廣告制作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6) 計算簽訂技術服務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7) 計算簽訂租賃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8) 計算簽訂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9) 計算簽訂建筑設計合同的應繳納的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