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責任追究主要依據(jù)的法律法規(guī)是《消防法》和《刑法》,一般涉及到消防要追責的,主要是涉及到兩大類問題。一是涉及到職務犯罪,玩忽職守、瀆職、徇私枉法,這是一大類。二是失火罪和消防責任事故罪,通常情況下是由調(diào)查組在調(diào)查的基礎上,根據(jù)事故原因、性質(zhì)、事實,提出處理意見。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走司法程序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辦法》對社會單位責任分為三個層次
《辦法》將消防救援區(qū)分為一般單位、重點單位和高危單位。單位消防安全非常重要,社會單位是整個社會的基本單元,公安部消防局統(tǒng)計,90%以上的重特大火災發(fā)生在社會單位。換句話說,如果把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了,消防工作的底氣就足了,主動權(quán)就掌握在手里。這次《辦法》對落實單位的主體責任做了非常細致和嚴格的要求。
首先,對一般單位,相對要寬松一點,在這里面都有一些規(guī)定。第四章里面單位的社會安全職責,提了七個方面的要求。
其次,重點單位,在一般單位的基礎上要進一步,比如,要求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必須經(jīng)過消防培訓,要有消防控制室和基本技防、物防設施,而且要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進行員工培訓等等,有條件的地方要建立微型消防站。
第三,高危單位要更上一個臺階。重點單位就是容易發(fā)生大火的場所,人員相對集中的單位。高危單位就是超高層建筑、高層公共建筑、超大型的綜合體,在城市里帶標志性的這些單位,發(fā)生問題影響大、損失大。對高危單位的要求更加嚴格,特別是在人防、物防、技防方面有更嚴格的要求,對高危單位,要求不是一般的配個保安,必須要建立微型消防站,要有專門的人、專門的器材裝備、專門的制度,這是微型消防站建設,高危單位必須建。而且高危單位必須要設立專門的安全經(jīng)理,現(xiàn)在公安部消防局正在推消防注冊工程師,《辦法》提出,有條件的要聘請專門的消防注冊工程師來擔任消防安全經(jīng)理。另外技防這一塊,要充分的運用現(xiàn)在的先進技防技術(shù),包括有對電器檢測的預警預測系統(tǒng),還有對火災監(jiān)控的火眼系統(tǒng),像這些最先進的技術(shù),要求高危單位要把它用起來。
2018二級消防全面啟用雙師資授課,順利通關(guān)!立即搶購>>
熱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