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jié)、危險、有害因素及辨識
危險因素是指能對人造成傷亡或?qū)ξ镌斐赏话l(fā)性損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響人的身體健康、導致疾病或?qū)ξ镌斐陕該p害的因素。通常情況下,二者并不加以區(qū)分而統(tǒng)稱為危險、有害因素。
一、危險、有害因素的分類
危險、有害因素分類的方法多種多樣,安全評價中常用“按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和“參照事故類別”的方法進行分類。
(一)按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進行分類
根據(jù)《生產(chǎn)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T13861—1992)的規(guī)定,將生產(chǎn)過程中的危險和有害因素分為6大類。
1.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1)設(shè)備、設(shè)施缺陷。
(2)防護缺陷。
(3)電危害。
(4)噪聲。
(5)振動危害。
(6)電磁輻射。
(7)運動物危害。
(8)明火。
(9)高溫物質(zhì)。
(10)低溫物質(zhì)。
(11)粉塵與氣溶膠。
(12)作業(yè)環(huán)境不良。
(13)信號缺陷。
(14)標志缺陷。
(15)其他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2.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1)易燃易爆性物質(zhì)。
(2)自燃性物質(zhì)。
(3)有毒物質(zhì)。
(4)腐蝕性物質(zhì)。
(5)其他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3.生物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1)致病微生物。
(2)傳染病媒介物。
(3)致害動物。
(4)致害植物。
(5)其他生物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4.心理、生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1)負荷超限。
(2)健康狀況異常。
(3)從事禁忌作業(yè)。
(4)心理異常。
(5)辨識功能缺陷。
(6)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