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四】對于日后調整事項,何時調整遞延所得稅,何時調整應交所得稅。
?、僬{整事項,如果導致相關資產(chǎn)、負債的暫時性差異發(fā)生了改變,則需要調整遞延所得稅。
比如日后期間,日后調整事項發(fā)生后,企業(yè)需要對應收賬款補提壞賬準備,這個調整事項的處理,就導致了應收賬面賬面價值發(fā)生改變,而計稅基礎不受影響,從而導致暫時性差異發(fā)生改變,這就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稅。
?、谌绻侨蘸笃陂g發(fā)現(xiàn)以前期間的遞延所得稅計算錯誤(如該確認的沒有確認,不該確認的卻確認了或金額有誤等),此時也需要調整遞延所得稅。
?、壅{整事項,如果導致企業(yè)報告年度的納稅義務發(fā)生了改變,此時,從理論上講,均需要調整應交所得稅。
比如,日后期間法院就未決訴訟做出判決,企業(yè)按判決結果支付了賠款,這樣企業(yè)的損失實際發(fā)生了,可以稅前扣除了,那么它報告年度的納稅義務減輕了,從理論上講,就應該調減報告年度的應交所得稅。
再比如,前期已確認收入的商品銷售在日后期間發(fā)生銷售退回、銷售折讓,那么企業(yè)的收入少了,企業(yè)報告年度或以前期間的納稅義務減少了,從理論上講,就應該調減報告年度的應交所得稅。
但是,對于第③點,2011年教材上的例題,并不是完全按照這個思路處理的。教材上的例題,對于需要調減報告年度應交所得稅的,都是先計入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不直接調減報告年度的應交所得稅。只有需要調增報告年度應交所得稅的,才直接調增應交所得稅。這可能是教材是從實務的角度來考慮問題的。2011年中級考試,以教材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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