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后復核預審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的成績已于8月13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國家下發(fā)的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為縮短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具體事項如下。
一、2015年社會工作者暫定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
專業(yè)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暫定合格標準 | |
社會 |
助理社會工作師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
100分 |
60分 |
社會工作實務 | ||||
社會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 |||
社會工作實務 | ||||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 |
二、考后復核的時間和地點
網(wǎng)上報名時選擇“河源”的考生,請于2015年8月20日至9月9日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節(jié)假日不上班),到河源市人事與技能考試管理辦公室提交材料
地址:河源大道北177號二樓人事考務室
聯(lián)系號碼:0762-3687298
三、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此表需加蓋單位公章);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下載見附件);
3.工作簡歷表一份(下載見附件);
4.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報考社會工作師條件第(1)款的考生,須提供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下載見附件),并在之后一個月內,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并加蓋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四、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由于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均使用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wǎng)報名,因此,省、市考試機構均無法獲取考生手機號碼、單位和家庭地址、微信等聯(lián)系方式,無法向考生進行一對一提醒,請廣大考生留意網(wǎng)上公告時間,并相互轉告。
附件:1.《考生報名承諾書》(點擊下載)
2.《工作簡歷表》(點擊下載)
3. 代辦委托書(點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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