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實行全國統(tǒng)一大綱、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民政部負責組織專家編寫考試大綱,組織命題、審題、閱卷,提出考試合格標準建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組織專家審定考試大綱,會同民政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具體考務工作委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設《社會工作實務(高級)》科目。主要考察應試者運用社會工作專業(yè)理念、理論、方法、技巧及相關法規(guī)政策開展服務、管理、督導和研究的綜合能力。
考試時間為180分鐘,采取閉卷作答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