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2017年社會工作者考試時間及科目
6月17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
6月18日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全省考試地點統(tǒng)一設在西安市。
四、有關事項說明
(一)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2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
(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guī),均以2016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guī)為準。
(三)應試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與報名時相同)進入考場。
(四)應試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等文具參加考試,不得攜帶計算器??紙鰝溆胁莞寮?,考后收回。
(五)應試人員作答時注意事項如下:
主觀題科目考試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客觀題科目考試在答題卡上作答。
(六)應考人員嚴禁將各種通訊設備帶入考場座位,否則按違紀處理。本次考試結束后,將采用技術手段甄別雷同試卷,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依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第31號令),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視具體情形按照規(guī)定做出相應處理,同時向所在單位通報。
(七)報考人員應考時要認真閱讀考試須知,按照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姓名、準考證號、試卷代碼等信息,否則按零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