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系的內(nèi)容是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二者之間具有緊密的聯(lián)系。下列有關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相互關系的表述中,哪種說法沒有正確揭示這一關系?
A.權利和義務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
B.享有權利是為了更好地履行義務
C.權利和義務的存在、發(fā)展都必須以另一方的存在和發(fā)展為條件
D.義務的設定目的是為了保障權利的實現(xiàn)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解答本題的關鍵在于理解法律權利和義務的主次關系問題。從法律價值上看,權利義務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它們在歷史上受到重視的程度有所不同,因而兩者在不同國家法律體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等級特權社會的法律往往以義務為本位,而在現(xiàn)代民主法制社會,法律制度較為重視保障權利的實現(xiàn)。因此,A項和D項均正確。C項表述了權利和義務的統(tǒng)一性和相互依存性,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對立統(tǒng)一的。其正確性在此無用贅述。B項則是義務為第一性,置權利于次要地位,顛倒了權利和義務的主次關系,背離了現(xiàn)代法治精神,因此是錯誤的,為應選項。
編輯推薦:
考試大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