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
中國某國有企業(yè)在甲國設有辦事處,甲國人員賈某為該辦事處雇員。賈某利用職務之便,將辦事處公款1000萬美元竊為己有進行揮霍。此間,賈某在乙國又參與了一起偽鈔案。賈某從未到過中國,目前其在甲國。中國與甲國之間沒有任何司法協(xié)助方面的協(xié)定,但中國與乙國間有引渡協(xié)定。根據(jù)國際法及中國的有關法律,下列哪些判斷是錯誤的?
A.中國對賈某的上述侵占公款案沒有管轄權
B.乙國向甲國就賈某偽鈔案請求引渡,如獲成功,賈某被引渡到乙國后,乙國可以不經甲國同意,徑直將賈某轉引渡給中國
C.中國對賈某的上述侵占公款案擁有管轄權,可以自行派公務人員赴甲國緝拿賈歸案
D.中國法院可以對賈首先作出缺席判決,然后申請甲國對該判決予以執(zhí)行
【正確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查國際法上引渡制度的知識。引渡是一國將處于本國境內的被外國指控為犯罪或已經判刑的人,應外國請求,送交該外國審判或處罰的一種國際司法協(xié)助行為。引渡制度包括以下幾項內容:①引渡的主體是國家,引渡是國家之間進行的。國際法中,國家沒有一般的引渡義務,因此引渡需要根據(jù)有關的引渡條約進行。當他國在沒有引渡條約的情況下提出引渡時,一國可以自由裁量,包括根據(jù)其有關國內法或其他因素作出決定。②引渡的對象是被請求國指控為犯罪或被其判刑的人,可能是請求國人、被請求國人和第三人。在國際實踐中,除非有關引渡條約或國內法有特殊規(guī)定,一般各國有權拒絕引渡本國公民。③引渡的目的是為了克服刑法的地域性或各國刑法的差異造成的法律漏洞,防止某種犯罪行為逍遙法外。實踐中,請求國只能就其請求引渡的特定犯罪行為對該被引渡人進行審判或處罰,這也稱為“罪名特定原則”。如果以其他罪名進行審判或將被引渡人轉引給第三國,則一般應經原引出國同意。④對于可引渡的罪行,一般都列舉和規(guī)定在引渡條約中,有些國家的國內引渡法也有規(guī)定?!半p重犯罪原則”和“政治犯不引渡”是被一般接受的原則。雙重犯罪原則是指被請求引渡人的行為必須是請求國和被請求國的法律都認定的犯罪。政治犯不引渡原則中,關鍵是對政治犯罪的認定問題,實踐中,認定政治犯罪的決定權屬于被請求國。本題中賈某作為中國某國有企業(yè)雇員,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款,已經構成犯罪,中國法院當然有權管轄。中國與甲國之間雖然沒有任何司法協(xié)助方面的多邊或雙邊協(xié)議,但是與乙國之間有引渡協(xié)定,乙國在將賈某從甲國引渡后,如果不是以偽鈔案的罪名轉引給中國,則須經甲國同意才能轉引渡。對于賈某的犯罪行為,中國雖然有權管轄,但只能通過刑事司法協(xié)助的途徑,請求甲國予以引渡而不能自行派員緝拿。根據(jù)雙重犯罪原則,如果根據(jù)甲國刑法規(guī)定賈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則中國不能請求引渡,所以不能先行缺席判決再申請甲國執(zhí)行。故題中四個選項的說法均不正確。
編輯推薦:把司法站點加入收藏夾
試題測試:考試大司法在線考試系統(tǒng)
歡迎進入:2009年司法課程免費試聽
更多信息請訪問:考試大司法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