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為香港公司領導,曾批評過工人許林,許林懷恨在心,蓄意進行報復。一天,許林用鉗子將設備上的貴重金屬全部擰下,偷放在周某的辦公室中,由于設備無法運轉(zhuǎn),造成經(jīng)濟損失800余萬元。公安機關偵查案件時,許林又提出將周某列為懷疑對象,公安機關從周某辦公室發(fā)現(xiàn)“贓物”后,將周某拘留,后許林罪行暴露,許林的行為應定性為:
A.誹謗罪
B.誣告陷害罪
C.破壞生產(chǎn)經(jīng)營罪與誣告陷害罪
D.破壞生產(chǎn)經(jīng)營罪與報復陷害罪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許林破壞設備的行為,構成了破壞生產(chǎn)經(jīng)營罪。隨后又誣告并栽贓周某,構成誣告陷害罪,即捏造他人犯罪事實,意圖使他人受到錯誤的刑事追究的行為。報復陷害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實行報復陷害的行為。許林并不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是報復陷害罪的犯罪主體,因此選C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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