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發(fā)、更換范圍
凡在武漢市人事考試中心報名參加全國專業(yè)技術(shù)職(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后發(fā)放的資格證書,因故遺失或污損后無法使用的。
二、受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 11:50,下午14:00--16:30,(雙休、節(jié)假日除外)。
三、辦理程序
1、申請人須提交的相關(guān)資料:
①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fù)印件各一份;
?、凇顿Y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原件及復(fù)印件各一份;
?、鄄噬酌夤诘怯浾眨阂淮?張、二寸1張;
?、芴顚憽白C書作廢聲明”(模板可通過武漢市人事考試網(wǎng)www.whptc.org下載)一式一份,
持填寫好的“證書作廢聲明”到武漢市內(nèi)各大報社辦理刊登手續(xù)(任選一家即可)。
?、萏顚憽度耸驴荚囐Y格證書遺失補辦申請表》(可通過武漢人事考試網(wǎng)www.whptc.org下載),由工作單位加蓋公章,一式一份。
2、從刊登聲明之日起,一個月后憑上述資料及刊登的“資格證書作廢聲明”報紙原件(整版報紙)到武漢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相關(guān)手續(xù)。
3、申請人接到武漢市人事考試中心的電話通知后,持《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原件、號碼單及有效身份證原件,到考試中心領(lǐng)取新的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