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某工程施工中發(fā)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因甲方未能事先清空場地,甲方進場時間受到影響,并使工程A作業(yè)時間延長2天,窩工6個工作日。
事件2:工程B為一隱蔽工程,鋼筋混凝土結構。某建筑單位乙承建了該工程項目。施工完畢后,乙及時向甲方代表提出了檢查驗收要求。但因甲方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現場檢查驗收,乙方自己進行了檢查。事后甲方認為由于該工程比較重要,要求乙重新對部位a、b檢查。
檢查結果是:a完全合格,但b偏差超出了允許范圍。由于重新檢查部位a費用為28萬元,工期4天;部位b包括檢查與返工,共計花費43萬元,工期20天。又因該項目的檢查及返工處理,還給乙后續(xù)工程造成了工期延長10天。
事件3:在工程c施工中,因設計變更,造成施工時間增加2天,費用增加6萬元。
問題:
(1)事件2中應依據哪些規(guī)定對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進行驗收?
(2)關于事件2中的隱蔽工程驗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GB 50300—2001)
有什么規(guī)定?
(3)上述材料中,乙方可以就哪些事件提出工期補償和費用補償,原因是什么?
(4)上述施工索賠,可采用哪些費用計算方法?請詳細說明。
3.解答:
(1)答:應依據以下規(guī)定對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進行驗收:①應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和相關“專業(yè)驗收規(guī)范”規(guī)定;②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含設計圖紙、圖集和設計變更單)等的要求;③應符合政府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質量的規(guī)定;④應滿足施工承發(fā)包合同中有關質量的規(guī)定。
(2)答:《統(tǒng)一標準》規(guī)定,隱蔽工程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并填寫隱 蔽工程驗收記錄。這是對難以再現部位和節(jié)點質量所設的一個停止點,應重點檢查,共同確認,并宜留下影像資料作證。
(3)答: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補償和費用補償要求,因造成延長的責任在甲方且影響了后續(xù)工程的施工;事件2不能提出工期和費用補償,因為乙方沒有按規(guī)定驗收;事件3可以提出 費用補償,因造成費用增加的原因在甲方,如果該工程造成時間的增加超過了該項工作的總時差,還可以提出工期補償。
(4)答:①實際費用法。就是以承包商為某項索賠工作所支付的實際開支為根據,向業(yè)主要求費用補償。②總費用法,即總成本法,就是當多次發(fā)生索賠事件后,重新計算工程的實際總費用,實際總費用減去報價時的估算總費用即索賠金額。③修正的總費用法,即在總費用法的基礎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為合理。
4. 某賓館建筑為大廳部分16層,兩翼13層,建筑面積11620m2,主體結構中間大廳部分為框剪結構,兩翼均為剪力墻結構,外墻板采用大模板住宅通用構件,內墻為C20鋼筋混凝土。工程竣工后,檢測發(fā)現下列部位混凝土強度達不到要求:
(1)七層有6條軸線的墻體混凝土,28天試塊強度為12.04N/mm2,至80天后取墻體混凝土芯一組,其抗壓強度分別為9.03N/mm2,12.15N/mm2,13.02N/mm2;
(2)十層有6條軸線墻柱上的混凝土試塊28天強度為13.25N/mm2,至60天后取墻柱混凝土芯一組,其抗壓強度分別為10.08N/mm2,11.66N/mm2,12.26N/mm2,除這條軸線上的混凝土強度不足外,該層其他構件也有類似問題。
(3)該裙樓工程施工時,在安裝三層預制樓板時,發(fā)生墻體倒塌,先后砸斷部分三層和二層樓板共12塊,造成三層樓面上的一名工人隨倒塌物一起墜落而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2萬元。經調查,該工程設計沒有問題。施工時按正常施工順序,應先澆筑現澆梁,安裝樓板后再砌三層的磚墻。實際施工中由于現澆梁未能及時完成,施工中先砌了三層墻,然后預留樓板槽,槽內放立磚,待澆筑承重梁后,再嵌裝樓板,在嵌裝樓板時,先撬掉槽內立磚,邊安裝樓板、邊塞縫的施工方案。在實際操作中,工人以預留槽太小,樓板不好安裝為理由,把部分預留槽加大,并且也未按邊裝板、邊塞縫的要求施工。
問題:
(1)造成該工程中混凝土強度不足的原因可能有哪些?
(2)為了避免該工程中出現的混凝土強度不足,在施工過程中澆注混凝土時應符合哪些要求?
(3)在檢查結構構件混凝土強度時,試件的取樣與留置應符合哪些規(guī)定?
(4)簡要分析事故發(fā)生的原因。
(5)這起事故可認定為哪種等級的重大事故?依據是什么?
(1)答:原因可能有:①混凝土原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②混凝土拌制時間短或拌合物不均勻;③混凝土配合比每盤稱量不準確;④混凝土試件沒有做好,如模子變形。振搗不密實、養(yǎng)護不及時等。
(2)答:①澆筑混凝土時為避免發(fā)生離析現象,混凝土自高處傾落的自由高度不應超過2M,自由下落高度較大時應使用溜槽或串筒;②澆筑時應分層澆筑、振搗,在下層混凝土初凝之前,將上層混凝土澆筑并振搗完畢;③豎向結構(墻、柱等)澆筑混凝土前,底部應先填50~100MM厚與混凝土內砂漿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漿;④在一般情況下,梁和板的混凝土應同時澆筑;⑤如混凝土不能連續(xù)澆筑完畢,中間間歇時間超過了混凝土的初凝時間,應留置施工縫。
(3)答:①每拌制100盤且不超過100M3的同配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盤時,取樣不得少于一次;③當一次連續(xù)澆筑超過1000M3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樣不得少于一次;④每一層樓,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于一次;⑤每次取樣應至少留置一組標準養(yǎng)護試件,同條件養(yǎng)護試件的留置組數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檢查施工記錄及試件強度試驗報告。
(4)答:違反施工程序,擅自修改施工組織設計,指定并實施了錯誤的施工方案是這起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工人不按規(guī)定施工,擴大預留槽且裝板時不塞縫是這起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
(5)答:按照建設部《工程質量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guī)定》,可認定為四級重大事故。上述《規(guī)定》第三條規(guī)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為四級重大安全事故:死亡2人以下;重傷3人以上,19人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