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社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jù)河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的通知精神,現(xiàn)將我市2017一、二級建筑師、一級計量師、監(jiān)理工程師和環(huán)評工程師資格審查和領取證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對象
資格審查對象為2017年度鄭州市轄區(qū)單位的新考生(2016年以前考試合格的人員不再資格審查)和異地轉入鄭州的考生(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審查時間、地點
2018年2月22日至2月28日期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審核地點在鄭州市人才大廈10樓1015房間資格審查(隴海西路與秦嶺路交叉口向西80米路北)。逾期不再審核。
三、審查方法
為防止現(xiàn)場擁擠,保證資格審查井然有序,資格審查實行網上預約(11日早8點30開始),其具體方法是:
登陸鄭州職稱網,點擊“資格審查預約”飄窗,認真查看預約流程,按要求完成預約(某日預約不上時為當天預約已滿)。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都要按要求進行預約,凡無預約單或預約單上姓名、網上報名序號、工作單位與《報名表》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審核。
四、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XX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省考試中心網站報名通知中下載)一式兩份,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一式三份;
2、資格考試報名表(報名時省考試中心網站下載);
3、身份證及復印件;
4、畢業(yè)證原件、學歷認證報告或有效期內的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及復印件;
5、職稱證及聘任證(監(jiān)理工程師及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外地市調轉入鄭的人員須先資格確認后,再進行審核;
6、社保證明(從首次報名開始提供,申報單位應與社保繳納單位一致);
7、單位工作經歷證明原件。
五、證書辦理
1、2016年以前的考生(不含異地轉入人員)不再進行資格審查,考試通過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直接領取證書,委托他人代領需出具委托人和代領人的身份證。
2、2017年度鄭州市轄區(qū)單位的新考生和異地轉入鄭州的考生,資格審核合格后現(xiàn)場發(fā)證。
六、結果處理
對于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將上報國家人社部取消資格。審查合格者可現(xiàn)場領取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