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4月30日
早備考早拿證
不一樣的學習方式
7月下旬
8月27日-29日
10月中下旬
預計2月開始
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科目
第十二章 企業(yè)所得稅
知識點四十五、扣繳方法
扣繳義務人每次代扣的稅款,應當自代扣之日起7日內繳入國庫,并向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報送扣繳企業(yè)所得稅報告表。
相關信息:2012注冊會計師《稅法》預習:扣繳義務人
輔導須知:講師歸納:注冊會計師《稅法》考試近年來出現的新特點
報考推薦:2011年注冊會計師專業(yè)階段考試成績查詢通知2011年注冊會計師綜合階段考試成績查詢通知
責編:ljwzmz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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